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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同志深入街道调查撤销“禁令” 福州市群众自建一批住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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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5
第1版()
专栏:

领导同志深入街道调查撤销“禁令”
福州市群众自建一批住房
本报讯 福建省福州市今年以来鼓励群众自己投资、投料、投工修建住房,初见成效。到目前为止,群众自己修建的住房已经竣工四百四十三间,面积达八千多平方米。尚有六千多户居民准备申请自己修建住房,面积约三十六万六千余平方米。
福州市群众自己修建住房,大体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居住在公房的缺房户,自己投资、投料、投工修建。只要木料等材料来源正当,房管部门就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计款,所花工时也按国家标准算钱。群众所投的工、料等费用,可抵交房租。住房建成后,产权仍归房管部门。这叫“公办民助”。第二种是,缺房户在自己住房(私产)的基础上修建,房管部门给他们提供一些“三材”。这叫“民办公助”。住房建成后,产权仍归私人所有,如经批准动用国家地皮的,则需交纳地租。
该市群众自己修建住房,主要形式有:一、改建。将纯木结构的旧房,改建为砖木结构住房。二、加层。有的老式房子高六米,就在中间加铺一层地板。有的房子原是平房,但地基比较牢固,就加盖一层,变成两层楼房。三、截堵。有些住房的厅堂较大,就在中间打隔断,变成住房。四、扩建。有些住房周围有小空地,就利用原有墙基,在边上加盖房子。五、新建。在房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地基上盖新房。
福州是一座中等城市,市区居民约十一万户。由于林彪、“四人帮”长期干扰破坏,十多年来民房拆的多、建的少,人口不断增加,群众住房面积越来越少。城市人口平均住房面积由六点七平方米下降到三点二八平方米,全市出现了三万四千多缺房户。如光靠国家建新村,按目前一年建成十万平方米的水平,至少要十年时间才能解决住房紧张问题。如要达到每个城市人口平均住房面积五平方米的水平,则需要二、三十年时间。怎样才能尽快解决居民住房紧张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深入街道进行典型调查,发现街道群众通过改建、扩建、加层等办法,解决了不少户住房紧张的问题。经市委和有关部门讨论,决定撤销不许群众自己修建住房的“禁令”,并由各街道具体负责群众修建住房的领导、组织工作。同时,还明确规定:一、群众自己修建住房,首先提出申请,在居委会评议后,交街道研究。街道根据群众意见,分别轻重缓急,上报区里审批。区里审批时,区房管、建设、消防部门派人参加。二、批准修建的原则是,申请人确是无房户或缺房户,自己又有一定数量的材料和资金。修建的住房要符合“六不”要求,即住房不在市区主干道上,不影响近期城市建设规划,不妨碍消防队救火,不阻碍交通、堵塞河道,不影响市容、卫生,不影响附近房子通风、采光。还宣布:过去无房户、缺房户修建的住房,凡符合上述“六不”要求的,补发建筑执照,承认其合法性。三、群众自己修建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的困难问题,因此一般不搞钢筋水泥之类的永久性建筑。同时要服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假如国家需要,应及时拆迁。为了鼓励群众自己修建住房,福州市准备在各区成立群众住房营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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