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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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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5
第1版()
专栏:问题和建议

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建议
河北省财贸学院 张明杰 姚今观
目前,各个城市普遍存在着住房紧张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根本原因是房子少,住宅建设与城市人口的增长不相适应。然而分配上的不合理,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上的不妥当,也是造成差别悬殊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第一,实行累进房租制。根据每人占有住房面积的多少,实行不同的租金率。以一个城市为计算单位,对住房面积在平均数以下的户,实行低房租。
我们并不主张在住房上搞平均主义,根据不同的情况,每人占有多少房屋,允许有差别;合情合理的差别,群众是会理解的。但是,一定要规定出一个限额,没有限额就无法限制搞特权的人。超过限额部分,无论何人都要按高房租缴纳租金。
第二,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国家修建的住宅。当前国家虽然重视了住宅建筑,但由于我们国家底子薄,为搞四个现代化,各方面都需要建设资金,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更多的钱来盖住宅。在这个问题上,能否采用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继续靠国家靠企业修建住房,这是主要的;另一方面也可以由国家统一盖一部分住宅,卖给个人。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还可以由个人出钱,国家代建,先预收一部或全部建房款。根据我国广大职工的生活水平,目前有购房能力者为数不多,但也确有一部分人具备这种条件。这个办法可以作为解决城市住房的一个补充手段。
有人担心允许私人买房会产生资本主义,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住房是生活资料,在我国条件下,不可能变为剥削他人的手段。现在广大农村社员的住房都是自有的,城市里也还存在私人住房,并没有因此就产生资本主义。
第三,制定有关住房的法律规定。目前在住房分配和管理方面一直没有统一的成文法律规定。只是由各城市房管部门和各单位建立了若干管理办法,这些办法有的是可行的,但总的来说是不严密的,加上不正之风,产生了许多弊病。如果我们对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能立法,一旦有了问题,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裁决,住房问题上的不合理现象,是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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