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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积极清理积案 五日内结案五百四十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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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22
第3版()
专栏:

  人民法院积极清理积案
五日内结案五百四十件
【京市新闻处讯】北京市人民法院清理积案工作自本月十五日全面展开,五天内在该院民、刑庭及各区审判组结案的已达五百四十件,该院为了迅速推进清理积案工作,已增设刑事外勤庭和民事问事处调解庭,专门处理新收的刑事案件和尚未起诉的民事纠纷。
北京解放之后,人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教育之下,政治觉悟普遍提高,广大人民改变了过去“屈死不告状”的心理,现在他们把人民法院看作说理的地方,讼诉案件因此逐渐增加,根据市法院统计,该院从去年三月十八日成立,到今年三月十八日,共收进民刑案件二万二千六百八十九件,比伪北平地方法院三十六年度的七千三百七十九件多出二倍。
市人民法院对于起诉案件,一贯是采取积极负责慎重处理的态度,但由于收入案件过多,干部力量不足,同时在工作中也没有大胆放手创造新的工作方法,截至五月十日止,积压案件达三千五百三十七件。其中民事二千六百五十四件,刑事八百八十三件。这些积案,绝大多数都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如房屋纠纷的百分之九十,婚姻案件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旧社会不合理的制度所造成的恶果。另方面也由于广大人民不把今天的法院看成旧衙门,纵使是些小的纠纷,也控诉到法院来,案件因此增多,一九四九年二百七十八件债务纠纷中,一千斤小米以下的债务案,即占二分之一。
市人民法院为了加速清理这些积压案件,减少人民的讼累,特呈准市人民政府,从市区各机关、团体、学校包括中共市委会,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北大法律系调集干部二百六十余人,参加此项工作,五月十日由市人民法院召集参加工作的干部举行清理积案的动员大会,并以区为单位将所有干部组成十二个审判组,分赴各区,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的刑事案件。
在各区区公所和中共区委的大力协助下,各区都迅速成立了审判工作组,按照案件的性质分为婚姻、债务、房屋等小组。七区的区长、民政科、调解科和工商科等各科科长,都参加了工作。
新参加清理积案工作的同志们,情绪高涨,工作积极。在市法院工作的同志们,经常深夜阅卷写判决书,在十一区的工作同志,更自动规定晚上七时至九时为办公时间,其他各区也利用晚上开小组会,检讨与研究当天发生的问题,计划第二天的工作。
在清理旧案的过程中,新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还是日益增加着,刑事组的外勤庭是为了专门处理新收刑事案件而设立的,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二十日止,共收入新案件一百一十件,已结案八七件。因为有了问事处调解庭,有的原来要起诉的案子,现在在调解庭中就和解了。这样一方面是减少了新案的增加,另一方面即间接帮助了清理积案的工作。
(陈泓、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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