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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瓜的风波说明了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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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7
第2版()
专栏:

毁瓜的风波说明了什么?
新华社通讯员 王贵海 新华社记者 陆笑萍 毛逵仁 侯志义
河北省正定县不久前发生了一桩轰动全县的事:这个县留村公社南庄大队三十多亩即将成熟开园的瓜,被公社党委强行毁掉了,造成经济损失近一万元,平均每个农户减少收入七十五元,南庄大队的社员望着被毁的瓜田气愤地说:“是《六十条》说了算,还是公社党委说了算?”“这不是存心摔俺社员的饭碗吗!”
记者最近来到这个大队调查,只见被糟踏的瓜田里,残存的瓜蔓尚未干枯,萎缩的幼瓜还没脱落,社员们的忿懑情绪也没有平息,而公社党委仍然认为毁瓜有理。那么,这场风波究竟说明了什么呢?
多少年来,南庄大队由于单一经营粮食生产,收入不多,集体空,社员穷。去年全大队粮食亩产达到一千二百多斤,但平均工分值只有四角八分,年终分配还不能兑现。今年春天大队总结了过去“单一经营、越搞越穷”的教训,根据新《六十条》中生产队可以种一些经济作物的规定,经社员讨论,决定种三十四亩西瓜、甜瓜、菜瓜。当时,公社党委因怕影响棉花的种植面积,没有批准南庄的种瓜计划。南庄大队干部认为公社党委意见是对的,应该种足棉花。于是,他们在完成一百五十四亩三分平播棉花的基础上,将已整好的瓜地改种棉瓜间作(四垄或五垄棉花间作一垄瓜)。这样,公社下达给这个大队一百八十亩的种棉任务,实播面积达一百八十一亩八分,完成了国家计划。南庄的干部、社员对这一两全其美的做法非常满意。
可是,公社党委仍然不同意南庄种瓜,几次指示队干部把瓜毁掉,并多次在公社干部会议上点名批评南庄大队搞“资本主义自由种植”。南庄大队的干部、社员认为,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生产队有权自己决定因地制宜进行种植,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们顶着压力,终于把出土的瓜苗保存下来了。
谷雨过后,在南庄一片碧绿的棉田里,白沙蜜甜瓜圆了棵,旺长的西瓜也拉出了长蔓。不料,公社党委书记张五普、副书记郭维忠,看到这情形竟暴跳如雷,斥责南庄大队在全公社带了个坏头,并说:“现在不毁,瓜长成后也要拔!”之后,公社党委又专门召开各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南庄大队种瓜事件进行“路线分析”,强令南庄大队党支部书记和大队长在会上作检查。
但是,这个大队的干部心里明白,如果当真要把瓜毁掉,社员是不答应的。他们尽管受到公社党委的责难,却没有根据公社党委的意见把瓜毁掉。这就更激怒了公社的领导。六月十六日,公社党委书记张五普气冲冲地来到瓜地,恶语中伤大队聘请来的瓜把式是种瓜的“黑后台”,派人立即把他押送回原大队写检查,并指令生产队扣发工资,停发口粮。事隔两天,公社再次召开各大队支部书记会议,继续解决南庄大队在棉田套种瓜的问题。南庄大队支部书记武新法在会上苦苦央告:“瓜再有个把月就要开园了。这时毁瓜,说不服群众,能不能让我们试验一年,如果失败,确实对棉花生产影响很大,来年坚决不种。”公社领导见他还在顶牛,就当场宣读了公社党委给南庄大队党支部“最后通牒式”的书面通知。通知上写着:一、重申种瓜是错误的。国家计划没有安排你大队种瓜任务,而你们因种瓜打破了国家统一安排的种植计划,这样违背了《六十条》,触犯了党规国法,表现了党的观念太差,组织纪律性不强,林彪、“四人帮”“闹而优则仕”、“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流毒在你们身上还比较深。二、希望立即改正错误。应迅速将瓜全部毁掉,如果空隙太大可以补种玉米。三、如果仍然执迷不悟,坚持不毁掉西瓜、甜瓜、菜瓜,就要绳之以党的纪律。瓜毁不掉,就要给武新法同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于支部内的其他同志,也要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第二天,公社党委副书记郭维忠和公社革委会一名副主任又来到南庄大队坐镇。他们把正在带领社员抢收小麦的大队党支部五名支委集中到大队办公室讨论公社党委的书面通知。有的支委提出:“这时毁瓜,损失太大,社员都说能否用自留地顶瓜地,俺们宁可不吃菜,不要自留地的粮,还不行吗!”这个意见被郭维忠当场顶了回去。有的支委感到实在不好说服群众,请求公社领导出面给群众做工作。郭维忠板起面孔大声喝斥道:“县委领导我们,我们领导你们,我们给社员去讲,还要你们干什么!解铃还要系铃人嘛!”他还补充说:“毁瓜是为了提高干部的威信,增强干部的权威!”
两天又过去了,南庄毁瓜仍没有动静。二十一日上午,公社党委副书记郭维忠和那个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又来到南庄大队催着毁瓜,同时宣布:因二队队长武风法从中挡道,撤掉其队长的职务,二队队长由大队支委武俊担任。并说,以后谁再敢拦路,就先搬掉谁。还限令在当夜零点以前把瓜全部毁掉,否则就要按公社《通知》说的绳之以党的纪律。
在这种情况下,大队党支部考虑到,当时正是三夏大忙时节,如果再撤了队长,势必影响三夏生产。于是,他们被迫把毁瓜的任务布置给三个生产队。但正如社员们说的:一提毁瓜,大家心里就象拧自己三、四岁小孩子的脑瓜子一样难受,没有人能忍心下手。派去的社员都偷偷溜掉了。大队党支部成员只得拿起镰刀、铁锨亲自去毁瓜。可刚一动手,就见社员从麦地、场院向瓜地涌来,指着干部就骂。正在家里养病的老贫农、大队党支部书记武新法的父亲武贵林闻讯赶来,他一面骂着,随手抄起一块砖头向儿子掷去,武新法捂着脑袋撒腿跑了。
第二天,公社派人检查了现场,认为还毁得不彻底,又让支委砍了第二次。公社党委书记张五普在公社召开的夏粮征购会议上对武新法说:“你们坚持种瓜,看来是有粮食吃,夏季再给你们增加征购任务五千斤,秋季还要增加五千斤!”继续向这个大队施加压力。
南庄毁瓜事件传开后,附近农村为之哗然,干部、社员气愤地提出:为什么在党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下达半年后的今天,竟又出现如此明目张胆地践踏党的政策的怪事呢?在这个大队进行调查的地、县有关同志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议论。大家认为,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在我们的一些干部中确实还未肃清,南庄毁瓜事件就是一个生动的说明。有的同志还具体剖析了极左路线流毒在南庄毁瓜事件上的表现:一、以极左的眼光看待党的政策、歪曲党的政策。党中央关于发展农业问题的文件中规定: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国家法律和接受国家计划指导的前提下,公社所有基本核算单位有权因地制宜进行种植。明明是留村公社党委主要领导成员违背了党中央的有关规定,而他们却颠倒是非,给按照党中央规定办事的南庄大队干部扣上了搞“资本主义自由种植”,“反对《六十条》”的政治帽子,要绳之以党纪国法。正如这个大队的干部说的,这不是逼着我们重走过去那种“以粮为纲,全面砍光”的老路吗?二、顽固地维护长官意志。大队的干部、社员思想不通,公社党委的主要领导人就用大帽子压,就整,就罚。这正是林彪、“四人帮”那套封建专制主义的霸道作风的影响。三、目无群众,把生产队的所有权、自主权和群众的物质利益视为儿戏。公社党委的主要领导把党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中要求人民公社各级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能强迫命令,瞎指挥,决不能横行霸道,决不允许压制民主的规定,统统置于脑后,只顾维护他们所谓的“权威”,一意孤行地坚持砍瓜毁青的错误决定。这说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在他们身上表现得是何等顽固!
参加议论的同志一致认为,南庄大队毁瓜的风波进一步告诉我们,批判极左路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继续进行下去。
七月二十一日,中共正定县委向全县发出通报:一、责令留村公社党委书记张五普、副书记郭维忠,在全公社大队干部会上作检查,再到南庄大队向干部社员作检查。县委准备根据他们的检查情况作出处理;二、追究毁瓜者造成的经济责任,由公社给南庄大队酌情赔偿损失;三、在全县干部中就这件事展开讨论,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两个文件。(新华社石家庄七月二十六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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