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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查清的问题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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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7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编者按:我们每天都收到一两千封读者来信,其中有不少是揭发、申诉、要求解决问题的。报社是宣传机关,无权直接处理这些来信中提出的问题。因此,除少数重要信件,或公开发表,或刊登内部刊物向有关方面反映外,绝大部分来信即转请有关的国家机关或省、市处理。
我们从经常收阅来信中发现,有些读者多次来信,甚至连续申诉很多年,问题还未得到解决。有些申诉信层层下转,最后竟转到被揭发人手里,使来信者受到打击报复。
为什么存在这些现象呢?最近本报记者就这个问题访问了河南省的信访部门。下面刊登的是记者的调查汇报。
已经查清的问题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解决
记者注:这是省信访处同志提供的一个案例,说明有些案件明明已经查清,下面有关人员就是不处理。信访处的同志对记者述说此事时愤愤不平,但他们表示无能为力。
原阳县大宾公社小庄大队周书琴,为成分问题上访申诉十几年。一九七五年,经地、县、社三级联合调查和公安部门鉴定,确认周书琴家的“地主”成分,纯属大队会计李俊义伪造“证言”,陷害所致。
事实真相是这样:周书琴家土改时划为中农成分。一九六○年民主整风中,因周的祖父周之典给大队党支部书记娄元河提了意见,娄怀恨在心。于是,在当年划成分时,娄便伙同大队会计李俊义,诬陷周家用过四个长工,并由李俊义亲自写出所谓
“证言”,按上他自己的手印,欺骗上级,将周书琴一家陷害为“地主”成分。周家八口人就这样被戴上
“地主分子”帽子。
周家不服上告。娄元河、李俊义等依仗窃取的权力,借口“翻案”,对周家进行残酷的迫害。多派活、派重活、罚工、罚款、扣钱、扣粮、派义务工,是家常便饭。娄元河还以大队党支部的名义,向周家在外地工作的国家干部、现役军官、工人所在单位寄黑材料,使他们受到不同程度的批判斗争。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日,娄本书带领近百人抄周书琴家,将八十多岁的周之典拖到大队,用镢头将周的腿打断,从此,周之典卧床不起,最后含愤死去。另一次,娄本正等人深夜闯入周书琴家,将她的母亲拖到荒野毒打,把刀搁在她脖子上,逼她承认“翻案”,并让她脱掉裤子。周的母亲又羞又怕,从此精神失常,至今不愈。周书琴为上访申诉,多次被毒打。一九六六年一天深夜,大队副支书娄本立指使娄本化等六人,将年仅十八岁未婚的周书琴拉到野外,脱去上衣,蒙住头,轮番毒打,并进行人身侮辱。
根据地、县、社三级证据确凿的调查,一九七六年八月十六日,县委正式下达了纠正周书琴家成分的决定。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伪造“证据”诬陷好人的李俊义,竟被提拔为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娄元河病故后,他的侄子、打人凶手娄本立,竟由副支书提拔为大队党支部书记。打人凶手娄本化被吸收入党,娄本仁、娄本书还提到县里当了干部。他们勾结一起,对抗县委决定达一年零八个月之久,不给周家宣布平反昭雪。相反,继续迫害周家。如:一九七七年的一个雨天,娄本立硬逼着周母下地撒粪,周母分辩了几句,被打了两个耳光,接着娄又指使两个地主分子,拉着周母的腿,头朝下拖了半里地。更不能容忍的是,一九七七年,娄本立竟指派人到地委贴大字报,诬蔑地委、县委调查组的同志“为坏人翻案”,气焰十分嚣张。
今年以来,中央、省、地委多次催促县委,公社党委才于四月十八日在大队群众会上宣读了县委一九七六年的决定。但是,娄本立、李俊义等人仍掌握该队的党政大权,周家虽然“平了反”,但并未真正昭雪。
中共河南省委
办公厅信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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