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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最严重的种族灭绝暴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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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7
第5版()
专栏:

当代最严重的种族灭绝暴行
蓝明良
越南当局有组织、有计划地大规模驱赶和虐杀难民的卑劣行径,是对国际法准则和联合国宪章的严重违反,是对文明的基本价值和人类尊严的野蛮践踏。国际舆论严正指出:今日越南是纳粹德国的真正继承者,它在难民问题上的所作所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严重的种族灭绝行为。
种族灭绝是国际法上的一种国际罪行。灭种是灭绝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的行为。它要灭绝的对象不是个别的人,而是一群人。在这里,杀人是灭绝整个人群的一种手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震惊世界的种族灭绝暴行。据不完全统计,约有一千二百万各族无辜人民死于纳粹屠刀之下,其中犹太人就占了六百万。为了制止纳粹德国这种惨绝人寰的反人类罪行,美、英、挪威、比利时等十几个国家,曾在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发表联合宣言,对这种灭绝犹太人的罪行进行了严厉的谴责。大战结束后,根据一九四五年伦敦协定制定的纽伦堡法庭规约,规定灭种是违反人道罪。纽伦堡法庭规约及该法庭判决所认定的国际法原则,后来已为联合国大会所确认。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谴责灭种的决议,宣布灭种是一种国际罪行。在一九四八年联合国第三届大会上,与会各国讨论并通过了《防止及惩办灭种罪公约》。公约宣布灭种是国际法上的罪行,违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和宗旨,指出这种灭种行为,不论发生于平时或战时,都要受到惩治。这表明,灭种是世界人民一致谴责和反对的国际罪行。一个国家作出这种罪行,就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应受到制裁。策划或参与上述罪行的自然人,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越南当局制造和输出难民,同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尽管具体做法和规模上有所不同,但它的政策的出发点及其所产生的后果却是相同的。
越南当局驱赶和虐杀难民,跟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一样,都是对外追求侵略扩张,对内实行民族沙文主义的必然结果。大家知道,灭种的理论根据是反动的人种学说。希特勒追求“生存空间”的侵略野心,以及把犹太人排除在日尔曼血统的种族之外的政策,植根于它的大日尔曼是“优等民族”的反动理论。希特勒在其政纲中公开宣布:“只有我们种族的成员,才能成为公民。只有属于日尔曼血统的,……才是我们种族的成员,因此,犹太人不是我们种族的成员”。一九三三年纳粹取得政权之后,对犹太人的迫害便成为国家的政策。纳粹当局颁布了一系列迫害犹太人的法令,从在出版物上传播仇恨犹太人的思想,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断绝犹太人的生计,驱逐犹太人出境,直至划定隔离犹太人的犹太人街,建造杀灭犹太人的集中营,派遣特遣支队把欧洲的犹太人“最后解决”等等。今天,越南当局为了实现地区霸权主义,正在步希特勒的后尘,对内推行种族沙文主义政策,大肆宣扬大京族是统治民族,蓄意煽动和制造民族仇恨。它歧视迫害华裔越南公民、华侨和当地少数民族,抢劫他们的财物,断绝他们的生计,用强制手段驱赶他们出境;凡对越南当局侵略扩张行径流露不满的越南人,也难逃被驱赶出境或关进“再教育营”的命运。越南当局在边境上执行“净化”政策,派出大批京族军官组成的工作组,排挤和取代原来的少数民族干部,把它认为“不可靠”的少数民族赶到中国境内。越南当局在侵占柬埔寨国土,屠杀和驱逐柬埔寨人民的同时,公然把几十万越南人作为移民迁到柬埔寨长期定居。越南侵略军对不服从越南统治的老挝少数民族进行残酷镇压,甚至不惜施放毒气,致使大批老挝人特别是少数民族被迫逃亡国外。这一切无可辩驳地表明,越南当局推行侵略扩张、对柬埔寨和老挝实行殖民化和种族灭绝政策,是迫使印支三国人民大量逃亡的根本原因。
越南当局驱赶和虐杀难民,跟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一样,都是由国家作出的国际不法行为,是经过严密策划和组织的。在纳粹德国,迫害和消灭犹太人的工作,是由纳粹党的书记长鲍尔曼(他的前任是赫斯)主持的领导团策划和指挥的。领导团参与政治上、经济上歧视犹太人的措施,并指挥保安总局管辖下的秘密警察队和保安勤务处屠杀犹太人的活动。为了加速“最后解决”犹太人的步伐,根据希特勒的指令,在希姆莱总管的保安总局内设立特别科
(B4科),这个科由希特勒指定的阿道夫·埃希曼领导,负责调查、驱逐、屠杀犹太人的罪恶勾当。今天,越南当局为了驱赶和虐杀难民,也设立了一个政府特别部门,据报道,这个特别部门由一名政治局委员主管,并直接向越南总理负责。从中央到各省都有专管难民出口的办事机构,甚至越南内务部、财政部也参与其事。越南当局把出口难民当作牟取暴利的国营事业,不仅从强行输出的难民身上已经榨取了三十亿美元,而且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对难民干出谋财害命、消尸灭迹的罪恶勾当。据报道,越南海军向营救难民的外轮开火,枪杀海上遇难泅水逃生的难民,对不交纳买路钱的“非法”难民船开枪射击。越南当局甚至丧心病狂地指令在难民乘坐的船上装置定时炸弹,将难民炸死,将船炸沉,以便消尸灭迹,掩人耳目。
当年希特勒利用集中营、毒气室、焚尸炉、“医学试验”和集体屠杀等惨无人道的野蛮手段,大规模地杀害犹太人。越南当局除了把那些无力用黄金美元交纳买路钱的人送进集中营,让他们惨受饥饿和折磨而死外,还发明了希特勒没有用过的“水上大屠杀”。越南当局对被迫流亡的难民敲榨勒索,把他们身上的钱财搜刮净尽之后,让他们坐上不能安全远航的小木船或废弃的破旧货船(这些小木船,有的是越南当局为出口难民而建立起来的造船工业专门制造的),在茫茫大海中到处漂流。等待着难民的是饿死、晒死、渴死、淹死的命运。据西方专家估计,在被越南当局驱赶出境的一百万难民中,已有二十万人浮尸海上,葬身异域。由于在东南亚海域被淹死的难民太多,以致泰国东部沿海许多地方的渔民,已经不再撒网。因为他们不忍目睹在捞获物中的人类的尸体。菲律宾外长罗慕洛最近发表谈话指出,“当年在(德国)大屠杀中,犹太人被关在瓦斯室中遭受杀害,而现在越南不是用瓦斯,而是用水淹的办法来杀害越南难民”。
谴责和制止越南当局输出难民,这是关系到申张正义,反对霸权,维护和平,制止侵略的原则问题。一切维护人道原则,主持正义的国家和人民联合起来,冲破来自霸权主义的重重阻力,为制止越南当局制造和输出难民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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