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阅读
  • 0回复

依据婚姻法争取婚姻自由 中南各地许多妇女解除封建婚姻束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22
第3版()
专栏:

  依据婚姻法争取婚姻自由
中南各地许多妇女解除封建婚姻束缚
【新华社汉口十七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后,中南区各地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正纷纷依据新婚姻法中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等原则,向人民政府申请自由结婚和解除不合理的封建婚姻的束缚。武汉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亦已根据婚姻法,开始办理结婚、离婚及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结婚的登记工作。同时,自婚姻法公布后,人民法院方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已有显著的增加。武汉市人民法院近二十二天内共受理婚姻案一百一十件,较去年十一月份增加一倍;长沙市人民法院三月份受理婚姻案十五件,四月份婚姻法公布后增至三十七件。这些案件中要求离婚的约占半数,其中大多为女方反对家庭虐待、男方重婚或双方感情不合等。
据中南区各省、市人民法院统计:解放以来所受理的婚姻案件占全部民事案的百分之二十六强,而且绝大多数是受封建婚姻压迫的女方提出来的。但由于各地解放不久,很多群众受封建社会的遗毒很深,甚至在部分干部中也有着“重男轻女”、压抑婚姻自由的封建思想,因而在广大农村和城镇中由于婚姻不自由和虐待妇女,以致酿成妇女被迫自杀的现象仍很严重。据河南十六个县和郑州、开封两市的不完全统计,从去年八月到今年三月,有七十七个妇女因要求离婚反而遭受开会斗争、扣押、吊打,结果被迫自杀。还有四十五个妇女因不满旧式婚姻而被丈夫或婆母杀害。自婚姻法颁布实施后,这些现象已经开始得到纠正。不少压迫媳妇的丈夫或婆母,经当地人民向政府控告后被判处应得之罪。如河南灵宝县在四月曾发生一件勒杀妻子的事件,立即引起该县全体妇女的公愤,由县妇联会向人民法庭提起公诉,结果凶犯赵锁治被判处死刑。
目前,中南区各省、市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正积极组织干部学习新婚姻法,并向群众广泛宣传,以保证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