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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达改革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五个文件 扩大企业自主权 让企业办更多事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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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9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下达改革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五个文件
扩大企业自主权 让企业办更多事情
新华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电 国务院最近正式下达了五个关于改革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的文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工业、交通系统选择少数企业进行试点。
这五个文件是:《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
《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
《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
这五个文件是经各有关方面的反复酝酿而制订出来的,在今年四月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原则通过;后来又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征求了意见,最后才由国务院批准下达。
关于贯彻执行这五个文件的一些具体问题,国家经委和财政部已共同作出了规定。
这些文件把经济利益、经济效果、经济责任结合起来,把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特别是财权,使企业的手脚能够放得开一些,可以办更多的事情。这对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把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搞得更活,使经济效果更好;对于推动经济体制的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
最近,国务院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学习和讨论了这五个文件,一致认为下达这五个文件是改革企业管理体制迈出的重要一步,是贯彻执行八字方针的一个重要措施。文件所作的规定,也是在目前情况下比较可行的办法,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其精神,并按照文件规定认真组织试点,取得经验。
由于工业交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尚未进行完毕,在国家经委和财政部作规定中确定:固定资产征税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从明年起才在试点企业实行。但是,所有企业都应当在今年内抓紧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和流动资金定额。
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这五个文件还是不完善的,国家经委和财政部所作相应规定,也不一定很切合实际。要使这些文件完善起来,使国家经委和财政部所作相应规定也完全切合实际,真正起到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作用,就得通过试点,取得实践经验,使之得到不断的修改、补充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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