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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调之风该刹住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调查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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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9
第2版()
专栏:

平调之风该刹住了
——集体所有制企业调查之三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可是现在有些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有些地方随意平调,捐税甚多,留成的利润好比“唐僧肉”,谁都想吃一口。
北京市从去年四月份起,把原来区级所属的四百四十六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部上划到市里管,财权、产权、人事权一起收上来。这些企业,都是一九五八年以后由街道居民白手起家建立起来的,现在都有了一定的规模,工人总数超过十五万人,年产值超过十二亿元,年利润超过两亿元。它们这些年来,自力更生,不断发展,对增加日用工业品生产、安排人民生活、扩大就业门路、积累资金、换取外汇,都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这些企业划到市里管理以后,纳税后的全部利润上缴给市和市级的一些局和公司,企业一文不能留;上缴后的利润如何分配和使用,企业的干部和职工也无权过问了。有人说:这些企业现在是“两不象”,既不象全民所有制,又不象集体所有制。有的职工说: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优越性”,我们不能享受,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受的“窝囊气”,我们一样也少不了。
集体所有制企业因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工们在管理上有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从北京市的情况看,绝大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都是盈利单位,有的工厂一年的利润就可以把十几年的投资赚回来。正因为这样,引起了一些领导部门的“重视”。尽管一些人对集体企业的发展并不关心,甚至在不少方面卡它们,但是对平调集体企业的财产,却没有放松。第二轻工业局主管集体所有制企业,一九五九年以来,市已从该局平调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累计达两亿六千余万元。一九七六年,在整顿财政工作时,冻结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部资金。一九七八年,在清理冻结资金时,中央明确规定:冻结集体企业的资金原则上全部返回原单位。但是,到目前只返回冻结资金的百分之八。同年,市财税局拨给市建委的五千万元,绝大部分就是应当返回集体企业的冻结资金。西城区有个皮鞋厂,以生产童鞋和坤鞋为主,手工操作,利润很低,全厂三百多工人,大部分是年过半百的老太太,车间设在居民院,劳动条件十分艰苦。十几年来,这个厂从利润留成中积累了六万余元,准备用来建设厂房。一九七六年上级冻结这笔资金后,工人们十分担心,经常问这笔钱究竟如何处理?当时厂领导人向工人解释,上级不会没收的。可是,一九七八年解冻时,竟全部没收了。这桩平调事件至今未得解决。很多厂就是因为积累的财产、设备被凭空平调,基建不能进行,设备不能更新,生产受到影响。
北京市的一些局和公司所管理的企业,既有全民性质的,又有集体性质的,但是集体企业纳税后的利润留成,长期以来并不能完全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少全民所有制企业要花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钱。二轻局为塑料公司和塑料七厂(全民所有制企业)两次支付设备投资六十余万元,就是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金。一九七四年,北京拉锁总厂(全民所有制企业)购置了一台从国外进口的先进设备,价值九十三万元,其中四十三万元是借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资金,这笔钱今年已做为对拉锁总厂的投资。现在,不少全民所有制工厂都设有
“五七”家属连,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据有关方面估算,这些工厂的家属连每年纳税后的利润,可达一千八百五十余万元,这笔收入更是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随意支配。
平调集体企业的财富,市里有,区里、街道有,居委会也有。十几年来,竟被不少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情况,到了应该认真研究解决的时候了。否则,很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不利于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
本报记者 吴元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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