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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成立木器加工修理合作社、组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 大多数职工工资高于国营企业同工龄职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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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31
第2版()
专栏:

北京新成立木器加工修理合作社、组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
大多数职工工资高于国营企业同工龄职工
据新华社北京七月二十九日电 新华社记者徐人仲、容安才报道:北京市新成立的集体所有制的木器加工修理合作社和合作小组,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平均每人每月收入超过五十元,还有一些达到七、八十元,个别的超过了一百元,大多数职工的工资高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工龄职工。
长期以来,北京市没有为群众加工修理木器家具的业务,广大居民很不方便。根据群众的迫切需要,今年三月北京市各区陆续组织待业青年成立木器加工修理合作劳动组织,开展了这项业务。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立了一百零七个合作社和合作小组,有职工 九百余人。他们有的上门服务,有的把木料取来加工制作,已加工了大立柜、写字台、碗橱、床、椅、沙发等各种家具近一万件,并做了大量的修理活,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这些木器加工合作社、组,都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大都采取计件工资制。职工劳动所得,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积累后(现在免税),按各人的劳动数量、质量进行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不吃“大锅饭”,鼓励大家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
一些青年看到集体经济大有可为,并不比全民所有制经济低一等,工资也可高于国营企业,都安心在合作社工作,决心为发展合作社多作贡献。崇文区天坛街道木器加工修理合作社的青年木工田燕波埋头苦干,劳动时争分夺秒,技术又比较高,所以合作社成立三个月来,他每月工资都在一百元以上。他觉得合作社虽小,但前途不小,在合作社里工作,既能为国家、人民作贡献,又可增加个人收入,是大有奔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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