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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毁瓜事件引起湖南广大读者强烈反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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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01
第2版()
专栏:

南庄毁瓜事件引起湖南广大读者强烈反响
许多读者来信说,竟然在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发生这类事件,说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远远没有肃清,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还要进行艰苦的斗争
据新华社长沙七月三十一日电 河北省正定县留村公社领导人强迫毁瓜的新闻在报上发表后,引起了湖南省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他们来信表示,这种明目张胆,违反党规党法的恶劣行为,竟然发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生在各级党委正在加强民主与法制、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今天,是令人不能容忍的。南庄毁瓜事件告诉我们,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远远没有肃清,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还有很大阻力,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还要进行艰苦的斗争。
湘潭地区读者李昶林在信中说,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逐步得到落实,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开始受到尊重。广大农民高兴地说:“党的政策回来了,种田人又有奔头了。”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但是,有一部分干部思想仍然处于僵化半僵化的状态,怀疑党中央政策的正确性,在执行政策中总认为“左”比右好,在作风上总是按长官意志办事,用粗暴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强迫命令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中央文件规定,生产队可以按照定额记工,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但有的地方却搞“一刀切”、“一律化”,绝对禁止后一种形式,甚至对已经搞了的,也要强令纠过来。又例如,按政策规定,应该鼓励农民经营家庭副业,增加个人收入,活跃农村经济,但有的地方,仍然给它加上“劳力自由支配”和“搞资本主义”的罪名,擅自私立了许多“土法规”,任意加以限制。特别是新《六十条》规定的生产队的自主权,被某些干部任意践踏,情况更为严重,我们区也发生过类似南庄毁瓜事件一类的事情
读者来信说,南庄毁瓜事件和其他类似事件说明,要认真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做到取信于民,必须严肃处理这类违法乱纪事件,坚决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一定要纠正过去那种是非不分、赏罚不明的现象。要表扬那些敢于同破坏党的政策行为作斗争的先进分子,要提拔重用那些模范执行党的政策的好干部,对那些任意破坏党的政策,热衷于搞强迫命令的人,必须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绳之以党纪国法,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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