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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和“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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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0-10
第3版()
专栏:

  “拉”和“撞”
方之中
早些年,上海的汽车杀人,倒是司空见惯。那是讲什么流线型,汽车开得越快,越显得汽车阶级威风,来不及让开路的两足动物,就沦为车下之鬼了。乘客拿点恤金,命案从此了结。也有一种蒋记公司的黑牌汽车,停在街旁弄口,专拉“爱国犯”乘座,不幸遇到这种免费汽车,不是请你到上海市公安局去尝电刑,就是请你到龙华警备司令部去行解剖,幸而不死,也得面壁几年,著名文化人楼适夷、李剑华都是乘的这种汽车,好几年不见天日。
上海沦陷后日化了七八年,国民党“接收”后又美化了一年多,自然其进步应该而且实已骇人听闻,且看郭沫若先生报导:
“有人说上海已组织了一个杀人的吉普车团,有百多部吉普车,专门在街头撞杀注意人物……”
去年国民党反动派还小住在峨嵋山下时,他的山姆大伯的吉普车,专在重庆街头拉中国的漂亮女郎,“吉普女郎”四个字,不知浸渍着多少血和泪!现在吉普车到了上海,变为“专门在街头撞杀注意人物”了,对中国人民,由“拉”到“撞”,是象征了美帝国主义分子侵略方式的一种进步。其次国民党特务分子从前在上海用汽车绑人,绑了之后,还得杀或埋,怪麻烦,况且社会上平空少了一个“注意人物”,引起“注意”者妄加猜疑,甚至“造谣”且不说,稍一不慎,暴露真相,还落得一个恶名。现在用吉普车“撞杀”后,可以说死者违犯警章,死得活该,可以说司机失手,至多赔口棺材,既文明,又科学,一了百结,岂不干脆了事也哉,这是国民党杀人方法的进步,也就是上海“文明”的进步。
只是在中国人民面前,“吉普车”实在是“凶普车”,“美化”就是“恶化”。郭氏既而叹道:“现今的世道,也真是无奇不有了!”我说国民党反动派十余年所作的事,就是“无有不奇”,其杀人方法的进步,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如果蒋介石的统治还能万寿无疆,那末秦始皇的天下应当维持到现在,而我们“庶民”呢,就应该早已灭种了。然历史对秦始皇的判决:是“二世而亡”,对蒋介石呢,当“不可一世”。因为中国自从出了蒋皇帝,十年倒有九年乱。中国人民,有力量有勇气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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