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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风景园林绿地的应该交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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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05
第3版()
专栏:本报记者来信

侵占风景园林绿地的应该交还
最近,记者到山东济南、青岛、烟台等地采访,听到一些部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据城市风景园林绿地及海滨浴场的情况。群众要求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以济南市为例。济南现有风景园林绿地被侵占二千四百七十多亩,一些著名的风景园林甚至遭到破坏。灵岩寺,是我国的四大名刹之一,负有“四绝第一”的盛名,古有“游泰山不游灵岩不成游”之说。这里峰峦奇异,风景秀丽,寺宇悠久,文物古迹丰富。可是,有三分之一的园林面积被侵占。寺内盖了许多仓库,由千佛殿通往“一线天”、“可公床”仅有的一条道路也被铁丝网封死,游人登山受阻,只好破墙而越。寺内许多名景,如“铁袈裟”、“袈裟泉”,由于成为“禁地”,既不能观赏又年久失修,已经破坏殆尽。
烟台市的烟台山,三面环海,一面与市区相接,游人至此,观海听涛,欣赏日出,美不胜收。过去曾辟为游览区。文化大革命初期,烟台山成了“游人止步”的禁区。山上房产有的成了招待所,多数成了家属住房。山上树木也被乱砍滥伐,破坏严重。位于烟台市中心的毓璜顶,历史悠久,景色宜人,顶上“小蓬莱阁”闻名中外。在这样的游览区,却开办了家属五七工厂。群众意见更大的是,烟台市现有的一千多米长的海水浴场,也被一些单位侵占。许多干部和群众强烈要求:凡是侵占城市风景园林绿地的单位,应以国家和群众利益为重,尽快退还;一时退还不了的,要采取措施,逐步退还。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着手制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地保护法,今后凡是非法侵占和破坏风景园林绿地者,要负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欧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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