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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混乱的现象必须制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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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06
第2版()
专栏:

海运混乱的现象必须制止
去年上海宝钢进口挖掘机,按计划要在七月份运到上海。但由于工作上的粗糙,船方接到的通知是把货物运往中国,而没有注明应在上海港卸货,于是便把这批挖掘机装在船舱的最底层,运到上海港时,因无法卸下,就随船运到天津港,准备由天津再用火车转运到上海。可是,天津港卸下这批货物后,由于没有车皮,在几个月内一直无法起运。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车皮后,才在去年十月底把这批挖掘机转运到了上海。这样来回折腾,耽误了宝钢建设工程,还多花了国家五万八千九百多元的货物转运费和码头堆放保管费。
港口运输、装卸能力本来已很不适应目前的进出口情况,可是由于订货单位、外贸部门、交通部门等有关单位事先互不通气,规章制度又很不健全,加上某些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以致重复装卸、货物倒流等现象仍然严重存在。去年十二月初,有一万吨进口铸铁本应在天津港卸货,但由于计划不周等原因,却错误地卸到了上海港。上海港不得不派两艘货轮再把它转运往天津港。这样一来,国家就多花运费十六万元。据天津港统计,去年全港不合理运输的货物就占总吞吐量的百分之二十二。
天津港务局有关同志提出积极建议。他们认为,物资、外贸、交通运输等有关领导部门,要下决心克服封建衙门作风和手工业式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运输效率。对于因玩忽职守在工作上造成严重错误和严重浪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分别不同情况,给予经济制裁,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物资到港后,取货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把货物取走,过期不取,长期把港口场库当作自己仓库使用的,港口有权采取经济手段进行制裁。
新华社记者 史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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