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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教材编审会议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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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14
第3版()
专栏: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教材编审会议简介
最近,教育部召开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教材编审会议。经过审议修改后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拟在今年九月提供各高等学校作为试行教材。
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与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比较,还很不成熟。为了满足高等学校政治课中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教学需要,在没有写出比较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教科书以前,先编写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教材。这次编审会议上审议的教材,共分十章:一、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价值规律;四、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五、社会主义物质利益规律;六、按劳分配规律;七、改进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八、改进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九、我国的对外经济关系;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全书有三个主要特色。第一,着眼于全党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研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问题。第二,自始至终注意对客观经济规律的探讨,对社会主义社会几个经济规律都以整章篇幅加以阐述,其中,社会主义物质利益规律则是过去教材中很少提到,或没有重视的。第三,过去的教科书在论述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中,时常把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国民经济各部门重复叙述,这次则集中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一章中专门研讨,尽量避免重复。但是,由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涉及的范围很广,资料没有系统整理,范畴很不完备,编写时间短促,无论内容和体系,都有待于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不断修改,逐步臻于完善。
会上,大家对有关的理论问题和方针、政策问题展开了学术讨论。
关于中国四个现代化的特点,大家一致认为,中国的基本特点是经济落后,人口众多,从这个特点出发,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学习外国的一切长处,引进必要的技术、设备、资金;既要采用先进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又要采用半机械化、半自动化以至部分手工生产;既要发展大型企业,又要发展中、小型企业,等等。有的同志指出,除了上述特点之外,中国解放前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也是一个重要特点。这个特点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影响。
关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许多同志认为,有计划发展与按比例发展是两个经济规律。按比例是一切社会化大生产共有的经济规律,有计划是社会主义经济特有的规律。有的同志认为,有计划是规律的形式,按比例是规律的内容,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不可分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大家认为,对于如何安排农、轻、重的比例关系,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工农业与交通运输业的比例关系,社会主义人口和劳动力的供求关系等问题,都要作专题研究。
关于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如何结合问题,大家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计划规律和价值规律都在发生作用,必须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对两者如何结合,一种意见认为,二者是板块式的结合。计划和市场各管一个领域,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产、供、销,由国家计划安排,实行计划调节,其它非重要产品的产、供、销,根据市场供求安排,实行市场调节。另一种意见认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互相渗透,紧密结合,即任何产品的产、供、销都要采取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当中,有的人认为对重要产品可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对非重要产品可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
关于社会主义物质利益规律,一些同志认为,经济关系就是物质利益关系,物质利益规律是各个社会共有的规律。有些同志认为,各个社会有各个社会不同的物质利益规律,没有一个各个社会共同的物质利益规律。许多同志认为,物质利益规律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它指的是劳动人民的物质利益。社会主义物质利益规律的内容,有人认为是指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部门)、企业和劳动者各方面物质利益的辩证统一。它不仅表现在质的方面的统一,即各方面根本利益的一致,而且还要求在量的方面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要求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另一些同志认为,社会主义物质利益规律的内容可表述为:“在劳动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对各方面利益的追求和各方面利益的正确处理是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动力。”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地位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劳动者个人利益是基础,因为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组成的,集体利益最终还要转化为个人利益,劳动者个人利益是集体利益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政治思想教育中,应当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处理经济问题时,则只能采取“兼顾”的方针,而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谁服从谁。另一种意见认为,集体的物质利益是基础,离开了社会的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就不能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说的阶级的“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利益造成的,指的是私有制社会,不包括社会主义社会。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批评了边沁把个人利益作为共同利益的基础的观点。可见,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个人利益应该服从集体利益。大家认为,物质利益规律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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