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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积极协助市委 维护党的渔业政策 教育党员遵守纪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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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14
第4版()
专栏:

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积极协助市委
维护党的渔业政策 教育党员遵守纪律
据新华社南宁八月十三日电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和市革委会最近根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意见,修改了浅海渔业产品的收购办法,给渔业大队和社员个人留下一定的水产品,使多出海、多捕鱼的大队和渔民增加了收入,恢复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重新活跃了北海新鲜鱼虾市场。
近年来,北海市的群众经常批评市委执行的渔业政策多变,缺乏群众观点。但是,北海市委一直听不进去。今年春天,市委未作任何调查研究,就轻率地决定对渔业社员在浅海捕捞的鲜鱼鲜虾实行过头的收购政策,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使浅海鱼虾产量大大下降。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许多群众批评这种错误做法的信件后,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方永存及时向市委反映,引起了市委和市革委会的重视,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他们立即改进了收购办法,促进了浅海渔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一九七六年一月到一九七八年八月,北海市水运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自行承运,非法提高运价,多收运费和租船费三十多万元,还请客送礼,乱拉私人关系,并且压制民主,对这个公司坚持原则、提出批评意见的干部李明达和党员李有荣进行打击报复。李明达被调到市搬运公司工作,李有荣原主管公司办公室的印章、文书档案工作,而被调去做其他工作。今年春天,李明达和李有荣写了一封长信给北海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揭发了北海市水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违法乱纪行为。纪律检查委员会接信后,立即与市委组织部、工业交通部等单位派人前去调查。这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居然蛮横地说:“你们想整我,我不怕,我过去这样做,将来还要这样做,除非把我搬掉!”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定不移地维护党规党法,坚持调查两个多月,查明李明达、李有荣的揭发材料基本属实,向市委作了报告。市委极为重视,对水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使他认识了错误,然后通报全市,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使其他一些单位的负责人违犯党纪、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的现象迅速得到纠正。
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不仅单纯地处理有重大问题的案件,而且以主要精力积极协助市委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和传统教育,清除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影响,不断提高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的思想觉悟。市委书记梁国乐和纪委会书记、副书记都分头到各条战线去给各级党员干部上党课,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要教材,并结合分析批评党员干部中的不良倾向,进行党风教育。纪委会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办的党员训练班已办了十四期,培训了一千六百多名党员干部。与此同时,他们还大力宣传好党员、好支部的模范事迹,树立党风端正的好典型。
现在,北海市的党员思想觉悟有了显著提高。今年一至六月份,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千分之四下降为千分之一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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