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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卫生管理员的肇事者受到拘留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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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16
第4版()
专栏:

殴打卫生管理员的肇事者受到拘留处分
本报讯 据《北京日报》报道:最近,北京市崇文区公安分局严肃处理了一起殴打卫生管理人员的事件,肇事者牟素清受到拘留处分。
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时左右,北京市崇文区永外街道宝华头条居委会卫生主任张淑昌同志,带领居委会卫生专职人员丛宝荣等清扫街巷时,正逢宝华里头条九十号居民牟素清的侄子往垃圾站倒锯末,丛宝荣等根据白天不能暴露垃圾,路灯亮后才可倒垃圾的规定,动员牟的侄子将锯末倒在保洁车上。牟素清的侄子不但不听,反将锯末扬了一地。张淑昌上前劝阻时,牟素清的儿子闻声赶来,并说:“这是垃圾站,我愿意什么时候倒,就什么时候倒,你管得着吗?”牟素清和她的女儿随后也从院内出来。牟说:“是我让他倒的。这儿是垃圾站,我想什么时候倒,就什么时候倒,你们搞街道工作的有什么了不起。”一面说,一面动手连打带挠。张淑昌同志的左眼眶被打青肿,眼下角被抓破,嘴被打出血,并有头疼、恶心、不能进食、血压升高等症状,经医院检查,确诊为头部外伤、脑震荡。
牟素清不服教育,阻挠卫生管理人员执行任务,谩骂殴打卫生管理人员,严重违反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关于城市卫生管理的试行规定》,经崇文区公安分局批准,给予牟素清行政拘留七天的处分,并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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