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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五次民族学院院长会议在京举行 总结办学经验,讨论今后的方针任务和发展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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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18
第4版()
专栏:

全国第五次民族学院院长会议在京举行
总结办学经验,讨论今后的方针任务和发展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于八月四日到十四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五次民族学院院长会议,总结民族学院办学经验,讨论新时期民族学院的方针任务和发展规划。
国家民委主任杨静仁、副主任胡嘉宾和教育部副部长张承先在会上讲了话。杨静仁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学院不同于一般的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学校和少数民族综合性大学。民族学院的方针,以培养少数民族的政治干部为主,又要尽可能多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他强调说,要办好民族学院,必须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意义十分重大。他要求国家民委机关和民委系统包括各民族学院在内,还没有开展这场讨论的单位,都要认真补课。
会议认为,民族学院的基本经验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为党和国家各个历史时期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任务服务;从实际出发,充分照顾民族特点,在办学形式、系科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及生活管理等方面,都要采取不同于一般高等院校的办法和措施;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办事,民族学院的招生规模和科系开设,不但要看少数民族地区的需要,还要考虑到客观条件的可能性,同时要考虑到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和分工,保持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
为适应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各民族学院必须按四化的要求,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今后三年里,恢复过去的规模,并力求有所发展,为以后较大的发展打下基础。
会议还提出,民族学院要认真执行关于高等教育六十条的规定:把教学作为学院经常的中心工作。学院党委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努力学习,成为组织管理教学工作的内行。各民族学院都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内容,就是进行新时期总任务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教育,把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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