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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强奸杀人犯李本东昨日依法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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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19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强奸杀人犯李本东昨日依法处决
据新华社北京八月十八日电 “一一一○案件”的强奸杀人犯李本东,今天下午已被依法处决。
七月十九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依法判处强奸杀人犯李本东死刑。宣判后,被告李本东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八月十六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李本东上诉案件。在法庭上,李本东再次为自己进行了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辩护,他在辩护中说,“我不是故意杀人”,要求法庭给予从宽处理。法庭宣布休庭后,由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了评议,一致决议:被告李本东强奸杀人,证据确凿,应依法判处其死刑。随后,审判长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汇报了合议庭的决议,并由院长提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本东死刑是正确的。特此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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