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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资协商会议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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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24
第1版()
专栏:

  天津市劳资协商会议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
天津日报记者 柳心
在“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原则下,津市私营工商企业中,自去年十一月间,即相继建立劳资协商机构,截至目前止,已有恒源、北洋纱厂、永利碱厂、久大公司、开滦煤矿及中华百货售品所、谦祥益绸缎庄、隆顺榕药店等七十余工厂、商店已建立了该项组织(工厂占其总数的三分之二)。其形式包括劳资协商会议、工厂管理委员会、生产委员会、生产计划委员会等十余种。
按此种组织一般的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一、厂内产销情况比较正常,劳资双方也都比较了解政策,为进一步搞好生产,改进业务,经劳资双方商讨并同意之后而建立起来的。如天昌机器厂、大新织染公司等。二、为改善劳资关系,解决劳资间久未解决的重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劳资协力搞好生产。如北洋纱厂等。三、许多工厂、商店,为克服目前产品销路与经营中的暂时困难而组织起来的。如汇昌铁工厂、利中酸厂和中华百货售品所等。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或以何种形式建立起来的此种组织,都已获得了初步的成绩,使本市劳资关系开始步入新阶段。
首先,通过劳资协商会议,在劳资两利的原则下,有些工厂展开了生产节约,红旗竞赛,与爱护机器节省原料等生产运动;有些工厂、商店的工人,为协助资方克服目前困难,则主动与资方签订临时协定,降低薪资或生活水平。这种积极生产与克服困难的结果,使各厂的生产面貌焕然一新,一般工厂和商店的营业情况亦逐日好转,如北洋、恒源纱厂自开展红旗运动后,产量逐月上升。北洋三月份纱的日产量较二月份提高百分之四点七,四月份又比三月份提高百分之八点九。恒源纱厂四月份的正布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点七,创该厂空前纪录。在提高质量节省原料方面,长城橡胶厂,经职工耐心研究改进后,使胶鞋底的废边率减少了百分之五十,致使质量大有改进。南洋橡胶厂自改为轧胶过磅的方法后,节省原料约十分之一。在协助资方克服困难,维持生产方面,久大、永利和国光橡胶厂、光华造纸厂、瑞福祥绸缎店等单位职工,都适当的降低了工资或生活水平。工人阶级此种伟大的克己精神与高度的政治觉悟,深深感动了资方,并鼓励了他们的经营信心。许多工厂的资方,自动向工人表示愿意放弃自己“减薪裁人,缩小经营”的消极打算(如汇昌铁工厂、长城橡胶厂等)。同时由于劳资关系的趋向正常,和某些工厂的生产好转,职工福利也随之得到逐步改善。恒源纱厂自规定了临时劳保条例和增聘了女医生以后,劳动条件和职工的身体健康获得了有力的保障,北洋、达生、仁立、东亚及南洋橡胶厂,有的修筑了工人食堂和澡塘,有的在车间增设了痰盂和热水桶,有的整理了光线和厕所。
其次,通过劳资协商会议,开始改变了各该工厂、商店中某些旧的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方式,逐步树立了科学的民主管理的新制度。如北洋、恒源、达生三大纱厂,于劳资协商会议成立不久,便宣布废除搜身制,并先后树立了考勤、奖惩、检验等制度。北洋纱厂的协商会议,于研究该厂摇纱间的生产之后,为进一步提高生产与改进质量,实行了新的工作法;而恒源纱厂的劳资双方,为加强协商会议与车间工人的联系与及时解决车间的问题,更建立了协商会议与工人群众之间的桥梁组织——车间生产会议。为保证红旗竞赛运动的顺利开展,协商会议又通过了临时劳保条例。利中酸厂,也根据厂内生产情况,实行了定期定员制。新的工厂管理规则和奖惩办法、劳动纪律亦在草拟中。在商店中,中华百货售品所、正华绸缎庄等,也转变了过去不适时宜的经营方针与方式。这种管理制度与经营方针的转变,不仅有力的改善了劳资关系和改进了生产与营业情况,且为进一步实行民主管理和克服目前困难、维持与发展生产及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一般劳资协商的组织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在建立劳资协商组织过程中,由于有关部门缺乏具体指导;而劳资双方对这种组织也缺乏明确与统一的认识,资方有的是为了单纯利用劳方克服目前暂时困难的观点,或抱着一种怀疑与试探的态度;劳方有的则单纯为了解决劳保福利问题。所以组织形式复杂,名目繁多,内容零乱,有的双方代表名额时多时少,也不固定。同时,由于组织形式的限制,使不少工厂、商店的协商内容拘限于单纯讨论、制订生产计划(如“生产计划委员会”),而对有关改进生产管理、业务与职工待遇等重要问题,则协商很少。这就失掉了劳资协商会议的实际意义。因此,如何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关于“在私营工商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指示的精神,结合各厂、商店中的实际情况,将这些形式不一名目繁多的协商机构予以统一与提高,使本市劳资协商会议在现有基础上求得进一步的健全和巩固,实属必要。
二、有些工厂、商店的劳资双方,由于不十分了解劳资协商会议的意义和作用,因此,曾使目前此种组织发生两种偏向:一方面是有些资方对通过协商会议,在搞好生产劳资两利的原则下,推诚相见解决问题,缺乏诚意,处处企图“利用”工会,管制工人,或以克服困难,渡过难关为借口,强调工人降低工资和生活水平,以达资方一利的目的;另方面,有些劳方代表,在协商会议上,则借口“群众意见”“民主决议”,强求对方接受与执行自己的意见,有的甚或干涉资方的行政管理权以及人事调配等制度。这些都是不合乎劳资协商会议的基本精神的,亟需纠正。
三、目前一般工厂、商店的劳资协商组织,尚未真正纳入正轨。这不仅表现在组织形式上,而且还表现在没有定期的会议制度、明确的会议内容和一定的协商程序等方面。有些工厂、商店的劳资双方,没有将此组织看为是改进业务搞好生产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尤其在目前,它是克服困难渡过难关的重要保证),而是把它当做了一种临时性的组织机构,会议不健全,事先不准备,因此,也就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同时,部分协商会议的主席,不是在平等协商的原则下,由劳资双方轮流担任,而多由资方一方担任。这都是值得研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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