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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读者来信来稿对留村毁瓜事件表示愤慨,并提出值得深思的问题: 为什么会发生毁瓜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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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20
第2版()
专栏:

各地读者来信来稿对留村毁瓜事件表示愤慨,并提出值得深思的问题:
为什么会发生毁瓜事件?
本报讯 七月二十七日本报发表了《毁瓜的风波说明了什么》的通讯和《是谁触犯了党规国法?》的评论员文章以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农村干部、社员、工人和科技人员、解放军指战员、财贸工作人员和学校教职员工等,纷纷给本报来信来稿。截至八月十五日,已收到二十一个省市这方面的来信来稿二百四十多件。这些信稿,对河北省正定县留村公社领导人滥用职权强行毁瓜的霸道作风,表示极大的愤慨。不少来信对毁瓜事件作了分析,认为这个事件并不是孤立的,它反映了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毁青苗,破坏了党群关系
许多读者来信说,他们是含着眼泪看完这篇报道的。河北省栾城县郄马公社南郄大队韩祥瑞来信说:瓜毁在南庄大队的田里,却疼在我们广大社员的心上。四川省南充市米面加工厂冯德明来信说:我虽然不是农村干部,但我是从农村出来的,了解农民生活的艰难。留村公社少数干部把农民切身利益置之度外的行为,实在令人难以容忍。重庆市委财贸部余朝禄来信说:我们城里人这些年也吃够了林彪、“四人帮”破坏农业生产的苦头。我们多么热切地期望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政策能够尽快地落实啊!留村公社少数领导人强令毁瓜一事,使我心潮象波浪一样,久久不能平静。陕西省泾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刘育青在信中这样写道:无论何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随意毁坏庄稼青苗,都不得人心。即使南庄大队未完成计划,或间种了其他作物,已经快成熟了,上级可帮助查清原因,或批评教育,或采取补救措施,也不应毁掉。须知,这是群众的血汗啊!
不少读者来信引用古人“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提出“毁青苗者犯罪,这是社会公理!”大家认为,它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如果容忍这种行为蔓延,我们的干部就将从人民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
“对极左路线,要象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许多读者来信反映,类似毁瓜事件,他们那里过去发生过,最近也发生过。大家认为这类事件发生在“四人帮”横行的年代不足为奇,为什么粉碎“四人帮”将近三年、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和落实中央关于农业的两个文件已半年多,还发生这样的事件呢?这说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还远远没有肃清。
许多读者的来信,引用了新《六十条》中关于在接受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基本核算单位有权因地制宜进行种植,以及有权抵制任何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瞎指挥的规定条文,认为南庄大队的做法符合新《六十条》规定,是党的政策允许的。明明是指留村公社少数领导人不按中央文件办事,却给别人扣上“搞资本主义自由种植”的帽子;明明是他们侵犯了生产队的自主权,却说别人是“踢开党委闹革命”,“触犯了党规国法”。这种任意歪曲党的方针政策、专门用大帽子整人的做法,不是个别的。河南省峡县一同志来信说:我们这里一些人至今还认为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就是“修”;划分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就是“倒退”;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就是为资本主义泛滥大开绿灯。他们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所允许的社员“小自由”看不惯,甚至擅自制订许多“土法规”。他说: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对其流毒和影响绝不能低估。
很多读者来信列举了极左路线造成的严重后果。他们说,极左路线反映在农业上,就是唯恐农民富。有些人一见农民手里有点钱,市场活跃了,就慌了手脚,当作“资本主义”加以限制。他们说,多少年来,极左路线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害得我们好苦,教训实在是够深刻的了。不肃清极左路线的流毒,要把农业搞上去,要实现四化,就是一句空话。江西省东乡县国营红星垦殖场柳成阴在信中大声疾呼:我们不能再容忍这条极左路线害党、害国、害民了。对待它,就要象老鼠过街一样,人人喊打!
“是真理,是歪理,到实践中验一验!”
许多读者来信反映了目前农村的大好形势,谈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国夏粮丰收,秋粮长势也好;农村市场繁荣,购销两旺。农民的喜悦心情是多年没有见到过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央对发展农业所采取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但时至今日,为什么有些人还摆脱不了极左路线的束缚,对党的政策有怀疑、甚至抵触呢?是由于他们在那条极左路线上走惯了,思想仍处于僵化半僵化状态。
河北省成安县东方红公社部分干部讨论了毁瓜事件,认为前几年东方红公社在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下,曾经剥夺了生产队的自主权,从种到收各个环节都由公社一道命令往下贯,搞硬性规定,“一刀切”。由于这些做法违背了因地制宜,束缚了群众的手足,使落后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造成不少大队抱着“金碗”讨饭吃。今年以来,公社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夺得了夏粮丰收,单产和总产都比去年增加。尽管如此,还有的干部思想不解放,总认为“左”比右好,留恋过去那种“瞎指挥”,或者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撒手不管。
河北省涿鹿县张家堡公社郝存章来信说:留村公社毁瓜事件,说明林彪、“四人帮”的“权力即真理”的流毒还远远没有肃清。在有些人看来,真理天然地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有的干部至今还是以“本本”或者某个领导人的个别意见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作为执行政策的依据。要分清是非,就必须掌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武器。是真金,是锡片,放在炉里炼一炼;是真理,是歪理,到实践中验一验!他建议把真理标准的讨论迅速普及到基层去,把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从林彪、“四人帮”的假社会主义的框框下解放出来。
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这些来信中,还提出毁瓜事件虽小,但反映了许多重大的问题。如干部制度、公社体制、国家计划等。要杜绝毁瓜事件,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一是干部制度改革问题。很多读者来信说,留村公社少数领导人所以那么无视群众利益,强令把即将成熟的瓜拔掉,就是因为他们是“铁饭碗”,南庄大队的穷和富与他们不相干。湖北省应山县委一同志来信写道:如果留村公社的干部是民主选举的,群众把监督权、罢免权拿在手里,他们就不敢这样干,看来干部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还有一些同志对人民公社现在政社合一的体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种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办农业的体制,有很大问题,它在某些方面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个问题不很好解决,类似毁瓜事件还会发生。
二是国家计划制订问题。很多同志提出,对留村公社少数领导人的违法行为,应该象工厂出了责任事故一样,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但也有少数来信对毁瓜事件的责任,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我们现在农业种植计划下达的办法,也容易促使基层干部犯强迫命令的错误。陕西汉中一署名庄生的读者来信说:有的地方计划下达的过细、过死,如生产队种什么,种多少,下多少种子,留多少株苗,都由上边规定好。这样,生产队还有什么自主权可言?他提出能不能改革一下,用合同制的办法?他认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基层干部很难办。有的同志还认为,留村公社虽然犯有强迫命令的错误,但他们是执行国家计划的。生产队种瓜挤棉,是不顾国家计划,是不对的。
三是为什么这里不断发生这些事情?铁道部科学研究所一同志来信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去年年底,人民日报登了《县委大还是宪法大?》一文,批评了河北沧县不准社员种自留地。事隔半年,又出现了河北正定县留村公社毁瓜事件,难道只怪基层干部政策水平低?与他们的上级没有关系吗?首都机场一战士来信问道:《县委大还是宪法大》和《毁瓜的风波》的发生,难道县委、地委、省委就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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