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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知各地保护青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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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8-28
第2版()
专栏:

农业部通知各地保护青蛙
新华社北京电 农业部最近在一项通知中要求各地严禁捕捉和买卖青蛙,以保护好青蛙资源。
通知说,近几年来,广东、浙江、福建、湖南、湖北等省的一些地方,积极开展“以蛙治虫”防治农作物虫害的活动,已收到显著效果。“以蛙治虫”,不但能减轻害虫危害,增加农作物的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还减少了农药污染,保护了害虫的其他天敌,是保护农作物,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有些地方,对保护青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捕杀青蛙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北京、广州等城市的农贸市场和国营副食商场都大量出卖青蛙。有些地方的生产队甚至组织专人捕捉青蛙喂鸡喂鸭。不少群众向有关部门和报纸写信,要求赶快劝阻、制止这类情况的发生。
通知说,目前正是各种蛙类大量灭虫的季节,也是保护青蛙资源的重要时刻。各地要认真向农村广大社员群众和城市人民广泛进行保护青蛙的宣传教育,做到农村社员不捕青蛙,城市人民不吃青蛙。要加强市场管理,制止在市场买卖青蛙的活动,政府也可出布告明令禁止捕捉和买卖青蛙。在农田排水晒田和施用化肥、农药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如开蓄水沟、深施颗粒化肥,施用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加深稻田水层,降低药液浓度等,以保护青蛙资源。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四个有出口青蛙任务的省、市,仍按一九六三年九月三十日农业部和外贸部《关于出口田鸡、泥蛙货源的通知》的规定,由外贸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收购,严禁自由上市出售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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