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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推广科研成果纳入国民经济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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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01
第3版()
专栏:工作研究

把推广科研成果纳入国民经济计划
本报记者 陈毛弟
记者经常听到这样的感慨:“科技成果的推广,比研究出来还要难!”
到底难在哪里?不妨看一看荣获全国科学大会成果奖的“生化纤维板”的遭遇。上海市房地局住宅建筑研究室,利用石油化工厂排放出来的废弃物资——活性污泥,研制成功了“生化纤维板”。它的外观、性能、用途与木质纤维板相仿,质量达到原农林部颁发的硬质纤维板标准,适宜做建筑墙体、平顶、门板和家具。只要把上海石油化工总厂、高桥化工厂等排出的活性污泥,通过适当处理,加工成“生化纤维板”,一年的产量,就相当于二万四千立方米木材,还可以提供上千吨胶接用的生化胶,石油化工企业的一部分“三废”问题也可随之解决。上海市房地局为了推广、应用这项科研成果,从去年七月起,多次给上海市计委、建委、国家建材总局等领导部门打报告,提出方案,要求推广。但由于这个项目的中间试验没列入计划,设备和资金没有着落,“生化纤维板”至今没有被推广。
象这样的情况不是个别的。记者手头有两张单子:一张是上海市科委去年建议安排的科技成果项目表,另一张是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去年建议推广的科研成果表,两者合计一百一十二项,其中十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三十八项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可是,一九七八年早已过去了,大部分项目仍没有落实。不少项目研究成功多年,快长“胡子”了,还躺在“摇篮”里。
这么多成果为什么没人“吃”,或者“吃”不下去?主要是由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没有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必需的资金、设备、物资等没有来源。
近年来,啤酒在上海市场上经常脱销。为了增产啤酒,上海工业微生物研究所和上海啤酒厂,共同研究成功一种啤酒发酵新工艺。它可以使十点五度啤酒的发酵周期缩短三十天,十二度啤酒发酵周期缩短三十五天。这种新工艺的小规模试验(日产五吨啤酒)早已成功,如果能在日产五十吨的装置上试验,进而全面推广的话,每年就可以增产啤酒好几万吨,为国家增加收入三百多万元。但这项中间试验至今未能上马。据了解,原因还是没有列入正式计划,设备加工、基建等排不上队。
推广科技成果一般都需要花钱。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科技成果一旦推广,所取得的经济技术效果,大大超过推广费用。正如古语所说:“将欲取之,必先予之”。高桥化工厂新型催化剂——以乙氧基镁为载体的钛系络合高级催化剂的推广应用,是很有说服力的一例。它的催化效率,比原来的四氯化钛催化剂高一百五十倍以上。这项成果推广投产十几个月来,使低压聚乙烯产量提高了三倍,成本下降百分之三十七点三,质量合格率提高百分之十二点四,而且工艺简化,“三废”污染减少,原材料节约近三千一百吨,价值三百六十多万元,而推广费用只用了四十二万元!
大量事例说明,把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列入国民经济计划已属刻不容缓。上海市科委、计委等部门认为,推广科技成果要象基本建设计划和生产计划一样,纳入各级应用、生产部门和单位的计划。一般成果,可由各有关单位主动安排;重大科技成果,应由计划部门作为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安排。所需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计委划出一定比例,综合平衡,统一安排,所需设备、材料、元器件等,由物资部门安排供应。为了解决成果推广的资金问题,上海市科委等部门建议:一、可由采用科技成果的企业申请贷款,由建设银行优先安排。二、应用单位在试制阶段以研制经费生产的样机、样品,出售后所得价款,可留给企业继续作为试制经费使用。三、减税免税。批量投产前的试销产品,可由有关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在一定的期限以内给予减税免税。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以后,一定要象生产计划一样,真正做到组织落实、条件落实,定期讨论,定期检查。同时,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完成得好的给予奖励,完成得差的要严肃批评,直到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这样,才能保证科技成果充分用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也才能把那些“几十年一贯制”的“外婆产品”,从生产领域、市场上清除出去,使我国国民经济在新的科学技术基础上高速度地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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