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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工务段党委复查改正错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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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02
第2版()
专栏:

兖州工务段党委复查改正错案
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济南铁路分局兖州工务段有十五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这些党员受处分后,多数人曾几次向段党委或上级领导提出申诉。段党委负责同志也感到对有些党员的处理不当,但因为是在政治运动中处理的,有的还是上级党委批准的,有的当时曾作为“典型”向上级写过报告,因而不敢大胆复议。有的党员的问题虽然经过复议,但是讨论了多次都未能统一认识。这次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时,大家认识到,看一个结论是否正确,不能看它是在什么运动中定的,也不能看它是那一级领导批的,而应看它是否合乎实际。凡是不符合实际的结论,都应当坚决改正。
兖州工务段党委通过这样的讨论,解放了思想,加快了落实政策的步伐。他们在上级党委帮助下,组织专门力量对十五名党员的问题进行了复查,除两名原结论基本正确、不予改动以外,其余十三名党员的处理均属错案,已经全部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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