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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毁封建制度解放妇女 察省切实执行婚姻法 省府指示各地严禁阻挠婚姻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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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26
第1版()
专栏:

  摧毁封建制度解放妇女
察省切实执行婚姻法
省府指示各地严禁阻挠婚姻自由
【张家口讯】察哈尔日报消息:根据一年多时间的不完全统计,察哈尔省各县、市的司法机关一共解决了婚姻案八千多件,解除了很多妇女所受的封建压迫。封建的婚姻制度已经开始被摧毁。但是,婚姻政策在许多地方还没有很好贯彻下去。主要原因是许多干部还有封建社会里遗留下来的不正确的思想,错误地认为“婚姻自由只对妇女有利”。有的对妇女提出的离婚要求拖延不理;有的还强迫妇女继续过着痛苦生活;有的干部无原则地迁就群众的落后意识,无理地阻挠青年男女的正确恋爱;还有少数司法干部不根据政策原则处理婚姻案件,却听信区村干部不正确的意见。例如万全县扬门堡一位妇女,原是给弟弟说的亲,后来却被迫和他的哥哥结了婚。她不愿意,要求离婚。本村的干部就反映:“准她离婚,全村有四五十个妇女也都要离婚。”这一下把县区领导干部吓唬住了,怕造成“离婚热潮”,便不批准她离婚。相反地,也有一些干部处理婚姻问题不慎重,一提离婚就批准。这些现象,都妨害了男女婚姻自由,特别是阻碍了妇女的解放。因为婚姻问题解决得不适当或不及时,造成了不少的妇女自杀事件。根据去年的不完全统计,在二百一十九件自杀案里面,就有五十一件是因为婚姻问题而自杀的。
察哈尔省人民政府最近发出关于切实执行婚姻法的指示。首先要求各地干部搞通思想,彻底肃清封建思想的残余,正确地认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结婚、离婚真正自由的婚姻自由。并且严禁干部阻挠婚姻自由,违犯婚姻法的要以渎职论处。其次,省府指示,要求各地利用民校、代表会和各种群众集会,广泛宣传婚姻法和婚姻自由政策。并要求各县、市司法部门有计划地下乡解决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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