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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德发展工人住宅建筑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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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13
第6版()
专栏:

东德发展工人住宅建筑合作社
据新华社柏林八月二十九日电 据此间报刊报道,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工人住宅建筑合作社在住宅建筑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种合作社从一九五三年四月开始陆续成立以来,至今已经发展到一千一百个,共拥有住宅七十多万套,约占全国住宅总套数的百分之十,占建国以来新盖住宅的一半。工人住宅建筑合作社是大企业的职工或若干中小企业的职工自愿组织起来的,每个会员入社时首先要交十马克会费。住宅建筑资金一部分由合作社自筹,一部分由国家无息贷款。社员股金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分期付款,也可以用劳动力来偿还。股金为个人财产。此外,社员还要付出一定的劳动为合作社筹集资金,这些资金连同住宅及公共设施都属于合作社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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