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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培育“中华猕猴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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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15
第3版()
专栏:来信

要重视培育“中华猕猴桃”
一九七五年,我外贸部的一个同志出国访问,见到国外市场一种售价很高的水果,名叫“中华猕猴桃”,原产地是中国。
我国十三个省都有这种野生藤本水果(俗称阳桃),但多年来埋没于深山之中,被随意采叶喂猪,甚至砍藤烧柴。
猕猴桃在我国最早的诗集《诗经》里已有记载,称之为“苌楚”。明朝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一书中对猕猴桃的说明是“其形如梨,其色如桃,而猕猴喜食,故有诸名”。猕猴桃是野生植物,但很早就有人种植了。唐朝诗人岑参就有“中庭井阑上,一架猕猴桃”的诗句。因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对这种经济价值很高的果树,我国虽早已发现,却至今未能合理利用。新西兰于一九○六年从我国引种猕猴桃,一九四○年开始商品栽培。目前,美、日、法、英、意、苏等国都在成片种植“中华猕猴桃”。日本有些人挖掉柑桔树,改种猕猴桃。
猕猴桃含有多种维生素。每百克鲜果含有维生素C一百到四百余毫克,比柑桔高五倍至十倍,还含维生素P和多种氨基酸等营养成分。这种水果别具风味,酸甜爽口;容易去皮,适于鲜果加工。它一身是宝,种籽可以制油,花可以作香精,根是药材,藤是制印染胶的好原料。
我国科研部门自一九五五年起,对这种野生植物进行了选种和人工栽培,近两年还帮助一些社队进行栽培。陕西省出产的猕猴桃已开始向日本出口。
我国是“中华猕猴桃”的原产地,估计每年能出产数万吨。应该对这种宝贵的资源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是经营部门要主动支持科研部门进行资源调查,并注意保护这种资源。同时,经营部门要大力组织社队对野生猕猴桃进行人工培育,使其增大果型,提高质量,增加产量。 姚大衡 邢墨林 李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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