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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上访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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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17
第3版()
专栏:

切实解决上访问题
本报评论员
最近,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从中央机关抽调一千多名干部,陪同来京上访人员返回当地,推动各地党政部门妥善有效、实事求是地解决上访者的问题。这是解决上访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
大批群众来京上访,是林彪、“四人帮”横行十余年,制造大量的冤假错案,所造成的一个历史时期特有的现象。今年一月,中央曾经邀集来京上访群众较多的各省的负责同志开会。当时,华国锋同志说:“来京上访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好人,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解决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那时,各省上访群众满怀着希望,随着这些地方的领导同志回到省里,以为他们的问题总可以得到解决了。结果,各地解决问题的情况很不相同。有的解决得好一些,有的解决得很不好,甚至根本不予解决。蒙冤的群众无处伸冤,有的不得不背井离乡,拖儿带女,再次来京上访。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很不应该的,必须下决心予以彻底解决。
解决上访问题,首先要对上访群众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应该说,上访人员中的绝大多数是我们的阶级兄弟和姐妹,是我们的基本群众。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他们被压在阴山之下,蒙冤受屈,无处申诉。时至今日,很多人的政策落实了,他们的问题却还没有解决,甚至继续遭受不公正的待遇,这是他们频频上访的根本原因。他们提出的申诉,大都有一定的道理,只是由于基层的硬顶和推拖,或是由于被控告对象“后台”硬,“保护层”厚等复杂原因,结果变得枝节横生,难以解决。对这些人应该耐心地听取他们的陈述,认真分析导致他们的问题久拖不决的真正原因,找出症结,对症下药,尽快给他们一个“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解决。也有一些上访人员,主要是提出解决经济方面的问题。对这类要求要做具体分析。如果确属超出政策规定之外的不合理要求,应该做耐心的工作,讲清道理。有些问题,属于可以解决的范围,那就应该解决。有些问题虽然不无道理,但因涉及的面比较广,牵一发而动全身,慎重一些是必要的。就上访者来说,不应采取“最后通牒”的方式,持“不解决问题就不回去”的态度。就领导来说,应该从实际出发,积极地、尽快地研究出解决的办法,不能采取简单的办法一刀切、绝对化,认为“一般不解决”就一个也不解决。当然,在上访群众中也可能有个别的“上访油子”,硬赖着不走,靠上访来混饭吃。还可能混有个别坏人,他们以煽动闹事、浑水摸鱼为目的,蓄意制造事端。这是极少数。上访的同志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只要我们把绝大多数上访群众的问题切实解决好了,个别坏人就无从兴风作浪了。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地方和部门,不是这样来看待上访人员,认真解决他们的问题,而是把他们视为“干扰”,目为“累赘”,对他们采取“一抓二吓三骗”的方针。这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已经公布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怎么能随便抓人呢?上访人员要求解决问题,几经曲折,历尽磨难,为的是平反伸冤,甚至只为求得起码的生存条件,他们把全部的希望寄托于上访,岂是能够吓走的?至于骗,只能蒙骗于一时。这次骗走了,问题没有解决,还会再来。我们是共产党,是要为人民群众办事情、谋利益的。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问题,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份内事,怎么能采取这种毁誉失信的做法呢?
粉碎“四人帮”快三年了,还有这么多的群众上访,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工作中的耻辱。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特别是在三中全会上,中央带头平反冤假错案,解决了一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重大问题,为全党做出了榜样。本来,在这个问题上,不应该再有任何的犹豫了。但是,实际上有些地方落实政策,名不副实。省里有些机构的负责人,甚至包括省委的负责人,更不用说地区、县、公社,都有那么些负责人,办错了案,办错了事,硬是不认账,领导一再催促,群众一再找上门来,硬是不予理睬,不予平反。还有些同志,自己的冤案平反了,落实政策上了台,又当起官做起老爷来,整天划圈圈发牢骚,老百姓的冤假错案他不管,人民的深重灾难他不问。那怕是人命关天的事,他都无动于衷。过去的县太爷还升堂理案,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却从不亲自接待群众、解决问题,只是让干事转信,秘书代劳,一推了之。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是阻碍落实政策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大量群众出访上诉的主要因素。
党中央派人下去帮助解决问题,这是一个英明的决策。我们希望下去的同志都能做包公,做海瑞,做比包公、海瑞不知要高明多少倍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公仆。拯民于水火,解民于倒悬,是共产党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解决好上访人员的问题,要依靠地方党委。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发生在那个地方,就应该由那里的组织落实安置好。派下去的同志是配合和协助地方党委做工作,不要包办代替。然而,如果发现有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党的政策,对冤假错案不予平反,对可以解决的问题顶着不办,下去的同志也有责任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反映。对那些坚持错误、玩忽职守、打击报复、拒不改悔的人,要提出处理建议,违犯党纪者,要给以党纪处分,犯法者要绳之以法。我们希望下去的同志们发扬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革命精神,为民伸冤,为民除害,坚决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我们也相信,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的这项措施,对各地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乃至改进党的作风等等,都会有很大的推动,全国的上访问题因此能有一个较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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