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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好着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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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18
第3版()
专栏:怎样加快农业发展?37

“也可以”好着哩!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中共礼泉县委书记 王保京
现时,陕西关中农村里争论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党中央关于发展农业两个文件中提到的劳动管理“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的政策,有说好,有说不好;有说也可以,有说不可以。
我的看法是:“也可以”好着哩!
为啥这样说呢?看看农民的情绪就知道了。农民是很讲实际的,不能靠空话、大话过日子。能让地里多打粮、多收棉花、多来钱,给农民带来利益的政策,他们就拥护;反过来,他们就没有劲头去干。过去,上级有的号召、决定要贯彻下去,非左动员、右说服不可,说不定还得来个“下马威”,把不照办的干部批几个、撤几个才行。这回,两个文件一下来,一个多月时间,就有不少生产队痛痛快快地搞起了常年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
可是,在我们咸阳地区、在礼泉县,好多干部对此看法很不一致,争论得脸红脖子粗。我想,中央文件说这个政策措施“也可以”实行,就是说要从实际出发,适合本地情况的就搞,不适合就不搞,由各个基本核算单位的干部群众来定,不搞一刀切。那么,为啥有的干部、特别是县社以上的一些干部,一口咬定不可以呢?
我思谋,有些干部说不可以,脑子里怕有个忌讳,觉得生产队划几个作业组,好象小了。他们以为,大,大规模、大兵团,才是大方向,是社会主义,哪怕大锅饭、大呼隆,也只是方法问题,越不了轨;小呢,小规模,作业小组,自然就是“小农经济”,是“倒退”,怕理亏。
大,好不好呢!这要看客观条件。从生产关系来说,所有制的规模大小,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现在的基本核算单位,比早先的单干、互助组都大,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然是好。但是,不顾客观条件的大,象“穷过渡”,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就不好。回到劳动组织、计酬形式上说,也是这个理。我们关中一带,一般的生产队有七八十个劳动力,也有一百以上劳动力的,不分常年作业组,生产队长忙得脚跟不着地,还是顾了这顾不了那。这样的“大”,有啥好呢!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把劳动力分成几个摊摊,明确任务,定个杠杠,超产奖励,对发展生产倒更有利。这样的“小”,小得合理,小得恰当,好得很!
大和小,还要从本质上看。是不是劳动组织一小,集体经济就是“倒退”,就被削弱呢?确实,比起生产队来,作业组规模小了,人数少了;可是也要看到,在一定的条件下,这样的劳动组织能更好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民干得热火,不光个人收入多,集体经济也壮大了。所以,眼下这个局部的“小”,正是为了长远的、整体的“大”,是为了前进,岂能说成是
“倒退”呢!
再一个忌讳,是怕差别,也就是平均主义思想在作怪。有平均主义思想的同志,宁肯大家耗着受穷,也不敢让一部分社队、一部分社员先富起来,怕这种差别会引起“两极分化”。他们认为联系产量计酬,实行超产奖励,是在同一个核算单位里人为地扩大了差别,万万干不得。差别是好,还是不好呢?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承认差别的。没有差别,就没有政策,就调动不起人的积极性。前些年,林彪、“四人帮”在农村刮起平均主义歪风,有些地方出工一条龙,干活一窝蜂,同一个核算单位,倒是没啥差别了,可结果呢,农民积极性也剩不多了。农民干啥都要掂斤簸两,一看干的混的一个样,没奖没罚没表扬没批评,天长日久,谁也想胡混了。联系产量计酬,实行超产奖励,是打破平均主义的办法。联系了产量,干部社员看得见,摸得着,责任心更强,干活更仔细。超产奖励,一部分社员收入多一点怕啥!共产党领导,土地公有,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努力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又不剥削人,生活富裕些完全应该。这个作业组超产多,对别的作业组也是个促进。大家条件差不多,一比一赛,就都搞上去了,集体经济就更红火。这哪里会造成“两极分化”呢!
忌讳“小”也好,怕“差别”也罢,说来道去,都是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这一点,我们烽火大队也摔过跟斗。就拿搞劳动组织计酬形式来说,也是八起八落了。我们大队全劳力和半劳力有五百六十八个。这么个大摊摊,组织不好,一乱套,生产就要下来。近十几年,我们搞过大概记工,稀里糊涂大呼隆;也搞过分摊摊,包任务,按定额记工分,但不联系产量计酬,不给超产奖励,效果也不大;直到去年冬天,我们总结了历年的经验教训,才铁了心,既分摊,包任务,又联系产量计酬,实行超产奖励。这决心不是好下的,因为我们烽火是大队核算,是个老先进单位,农业机械化程度又比较高,可不敢毛手毛脚乱起哄。经过三番五次讨论,大家都看到,先进大队也不是铁板一块,有的摊摊组织得好,社员干劲足,有的就差些,客观上存在着差别。既然如此,那在劳动计酬上有差别,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我们全大队一共有三十二个常年作业组,搞农业的有十二个,耕、犁、耙、耱、运输、播种都由队里统一安排,用农业机械操作,其余的农活,如田间管理、收割、打碾,都由作业组安排。土地、劳力、牲畜和中小农具,都固定给作业组使用。务农的作业组包产量,搞工副业的作业组包纯收入,实行超产奖励。半年来,效果不错,最大的好处是增强了干部群众的责任心。今年小麦收割进度快、质量好,地里丢粒少,麦秸抖得比往年干净,亩产比去年增了三十斤。当时,我们还担心麦子成熟得晚,会影响秋播,各作业组社员抢着干,不到二十天,场光地净,七百八十亩秋玉米,也在夏至前两三天就种上了。由于劳动组织合理,计酬奖惩分明,社员劳动效率高了,多余的劳力又在开辟新的门道,已有五个务农作业组搞起了副业,增加了收入。
凡事都有利有弊。从半年的实践来看,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的责任制,是利多弊少的。弊病在哪里?比方有些农机具原来统一用,也够了,分成那么多摊摊,给谁不给谁,不好处理,只好再花钱多买几个,给各组配齐。这就加大了生产费用。再就是各组的力量配备,各组的任务多少,很难绝对公平,处理不好就会有矛盾。
关中人常说,要干成一件事,不要往心窝泼凉水呢。这话很有点道理。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酬,实行超产奖励,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当干部的,要分清主流、支流,要引导,要启发,要做思想政治工作,千万不能大惊小怪,更不要泼凉水。实践一个时期,让农民群众、基层干部自己来总结经验教训,效果会更好。
总之,对这一政策措施,我的意见是三句话:不要忌讳小;不要怕差别;不要往群众心窝里泼凉水。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整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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