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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司法部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措施 魏文伯部长就司法部的工作任务等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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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19
第2版()
专栏:

设立司法部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措施
魏文伯部长就司法部的工作任务等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九月十七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司法部。本社记者就设立司法部的必要性及其任务,司法部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司法部当前工作的打算等问题,访问了司法部部长魏文伯同志。
魏文伯热情地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请你谈谈设立司法部的必要性。
答:随着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指出,“当前,要十分注意加强立法和司法工作,使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完善”。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已经采取并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设立司法部就是一个重要措施。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司法部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关,如法院组织机构的设置、人事管理、干部训练、司法财务等等,都是国家行政工作的一部分,应归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设立司法部,是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各级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的需要。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国际交往日见频繁,各方面法律日趋完备。有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将要设立法律顾问,需要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而这些都不是审判机关的职责,必须专设司法行政机关来担负这些工作任务。
由上所述,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这对于加强人民法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健全司法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进行,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问:司法部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司法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完成以下任务:
——管理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对人民法院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机构加以规定;
——管理和培训司法干部;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院、校,培养各类司法专业人员;
——管理律师组织、公证机关的工作;
——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
——编纂法律法令;
——协同科研单位进行法律科学的研究,组织出版法律书刊和著作;
——有关司法的外事活动。
问:司法部与人民法院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司法部与人民法院共同完成国家和人民交给的司法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法院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它是国家审判机关,其任务是依照法律审判案件。而司法部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主要完成司法行政工作,以保证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问:司法部正打算做些什么工作?
答:马上从各方面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积极进行准备,力争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办公。当前,司法行政方面有些急待做的工作,我们正在抓紧进行。主要是协同有关部门,尽快健全司法机关,充实干部队伍,以适应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法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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