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芦台镇征收准备工作成绩较好 天津专区完成首季工商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28
第2版()
专栏:

  芦台镇征收准备工作成绩较好
天津专区完成首季工商税
【本报天津讯】天津专区首季工商税,由于各县党、政领导干部大力贯彻全国统一新税法精神,加强干部教育,纠正偏向,自三月底开始征收至四月二十五日止,除完成二百三十五万二千斤米的任务外,并超过四十六万四千六百余斤。其中所属宁河县,在芦台、丰台、军粮城、潘庄、宁河等镇,计有工商业户九百五十二家,首季工商税至四月二十五日止,即超过任务百分之五十八点三;另外交易税比三月份增加百分之一百五十三,印花税超过三月份百分之一百八十三,货物税超过三月份百分之六十六。这说明了漏税现象已显著减少。各镇在征收前的准备工作,以芦台镇做得最好。该镇共有工商户四百六十余户,共分三十七个行业,在征收前即对各行业进行了典型调查,故在开始自报、民主评议后,不久即顺利完成四百二十二户,计三十六个行业的评议工作。只有杂货业一行四十户,因互相隐瞒排挤、自报不实,经十二个晚上评议均无结果,且都说是“过重”,后经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发现该业中有漏报营业额达一千二百多万者,当即在商人大会上予以揭露,该业叫重商户始无话可说,于是评议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于智、斯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