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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应该有实实在在的民主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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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22
第3版()
专栏:大家谈

群众应该有实实在在的民主权利
熊一福为什么屈死了?根本的问题是:这样一个普通社员群众没有起码的、实实在在的民主权利。为什么有些干部可以胡作非为,对熊一福任意诬陷,乃至捆绑吊打?是因为干部手中有权而群众无权。为什么熊一福向上级机关申诉几十次而无人过问?也仅仅是因为某些执法的干部唯有权者的马首是瞻,官官相护,而不把熊一福这样一个区区小民看在眼里。是可忍,孰不可忍?
群众有起码的民主权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可以设想,如果熊一福不是一个普通社员群众,而是有一官半职,或者是一个有权干部的家属,那么,不用说他没偷东西,就是他偷了东西,村干部恐怕也不敢对他任意捆绑吊打、刑讯逼供,法院也决不会把脸一拉,拒他于门外。当然,他也就不会上吊了!
我们常常说干部的权力是群众给的,但是,一到了具体问题上,普通的工人、社员群众有什么权力?对于干部,他们既不能任命,又不能罢免,甚至也不能检举和批评;对于公安政法机关捕人、审案、判决,他们既不能去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更不用说去管一管了。熊一福的冤死,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我们中国受封建统治几千年,缺乏民主传统。新中国成立以后,有了宪法,但对公民的民主权利,也只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由于种种原因,具体的法律没有制定,民主与法制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贯彻。特别是林彪、“四人帮”横行时,倒行逆施,更是把人民的民主权利扫荡得一干二净。为什么冤假错案那么多?人民群众没有民主权利是根本原因。所以,对于熊一福的屈死,我们切不可因为他是区区小民而漠然视之。群众没有民主权利,小而言之,是冤案不能消除;大而言之,这是“四人帮”之类的野心家所以能乱党乱国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办法之一是加强民主与法制。要有明确的规定,坚决的措施,让人民群众享有应有的民主权利。这种民主权利不能只是写在纸面上的,而应该是实实在在的;不是上级恩赐的,而是攥在自己手里的。做到这一点当然不容易,但是,这个问题不解决,熊一福之类的冤案就无法避免,四个现代化也很难实现。
中共河北省衡水县委宣传部
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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