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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概念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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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9-26
第3版()
专栏: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概念问题
张德成
在学习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时,有的同志提出,既然剥削阶级消灭了,没有“专政对象”了,还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干什么?也有的同志从相反的角度提出,既然还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那么宣布剥削阶级消灭是不是右倾?我认为,这两种提法都不对,因为都把无产阶级专政仅仅理解为对剥削阶级反抗的镇压。
对于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怎样理解才是正确的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追本溯源,看看创立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革命导师们是怎样论述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首次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他们写道:“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这里讲的国家,没有使用“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而实际上指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亦即由“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国家。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他著作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个思想。特别值得提及的,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对无产阶级专政所作的论述。他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段话是很有名的,它明确地讲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中的国家的阶级性质,即“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今天,我们有些同志把无产阶级专政不是理解为国体——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而是理解为只是对剥削阶级反抗的镇压,这同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显然是不符合的。
列宁进一步发挥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在列宁的著作中,除继续坚持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而外,他特别强调了两点。
列宁讲,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独自掌握的国家政权,它绝不与任何人分掌。一九二一年列宁在全俄运输工人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中说:“那个夺得了政治统治的阶级,是在意识到它是独自夺取政治统治时夺得了这个统治的。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的内容。”列宁在《论第三国际的任务》中曾突出地强调过:“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阶级的政权,这个阶级要掌握全部新的国家机器”。列宁的这些论述,把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阶级实质讲得再明确不过了。
列宁特别强调的另一点是,无产阶级独掌国家政权,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在这个国家政权中独享领导权。列宁在《论粮食税》一文中说:“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对政策的领导。”列宁在《关于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的提纲》中说得更明确:“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由资本主义的全部历史准备好的去担负领导作用的唯一阶级,对一切被资本家阶级压迫、窒息、压制、恐吓、拆散和欺骗的被剥削劳动者实行最充分的领导。”
我们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论述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处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中的国家政权;这是由无产阶级独自掌握的国家政权;在这个国家中,领导权完全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
过去,有的同志引证列宁的话,说列宁讲过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对剥削阶级反抗的镇压。的确,列宁是说过这样的话。但问题在于要弄清楚列宁是在什么条件下讲的,是针对什么讲的。十月革命前不久,正当俄国地主资产阶级拚命抵抗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时候,一些参加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和“人民社会主义者”,竭力散布一种论调,说“资本家的反抗已经打垮了”,借此反对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及时地揭穿了他们的谎言,批驳了他们的谬论,论述了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他说:“他们最喜欢用‘无产阶级专政’来吓唬自己和吓唬别人。可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同打垮资本家的反抗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列宁全集》第25卷第49页)在当时来说,能否争得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全部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能否打垮资本家阶级的反抗。当时列宁就是在这样一种特殊的意义上才说无产阶级专政同打垮资本家阶级的反抗“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后来,十月革命后,在国内战争期间,列宁又多次说过同一类的话。因为,当时被推翻了的地主、富农、资本家阶级疯狂地反对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不得不把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镇压剥削阶级反抗的职能提到了首位,甚至把它看作是决定新生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命运的首要问题。就是说,不坚决把剥削阶级的反抗镇压下去,苏维埃政权就会灭亡。
但是,从科学的意义上讲,则是另一回事,无产阶级专政同对剥削阶级反抗的镇压,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对地主、富农、资本家的反抗进行镇压,仅仅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职能。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过,无产阶级专政有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对剥削阶级的反抗进行镇压;二是保证无产阶级对其他劳动群众实行国家领导;三是利用无产阶级政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然后,斯大林写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所有这三方面的结合。其中无论哪一方面都不能提出来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唯一特征,……因此,无论除去这三方面中的哪一方面,都不免有曲解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的危险。只有把所有这三方面综合起来,我们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斯大林从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的角度,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当然,这三个方面的职能,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是一样的。例如,当剥削阶级的反抗还未打垮的时候,就要特别强调镇压的职能;当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被消灭以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职能就显得突出了。把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仅仅是一种镇压职能,这就是斯大林批评的那种把一个方面的职能“提出来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唯一特征”的错误。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剥削阶级消灭以后,还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有什么不对呢?既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又宣告剥削阶级已被消灭,这哪是什么右倾!
在报刊宣传中,我们常常说,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是完全正确的。不过,这里所说的专政,仅仅指的是镇压、压服、压迫、压制,是讲的手段、方法,跟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是不同的。无产阶级专政讲的是国体,指的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专政这个词的两种不同的涵义,两种不同的用法,是有区别的,是不能混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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