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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出租淫书 读者来信报告淫书出租情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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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28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不得出租淫书
读者来信报告淫书出租情形编辑同志:
我偶然看到同院的一个女学生竟在看一种极其淫秽的小说。她说是从租书处租来的,并说大部分同学都在看这种小说。于是我便花了一个月的工夫,对这事做了一个调查。
东单“福来租书社”是出租和发行这种书籍的大本营。著这种书的人笔名常常变换,大概以用“笑生”、“默庵”、“忆斯楼主”、“冷儒雁”、“白云”为最多。该社所出这种书籍约有百余种。而仅“福来租书社”一家,每日就租出这种淫书三百余册。读者大部分是十七、八岁的男女中学生。此外,西单商场和东城青年会附近的租书摊,每日也都租出百余册。此类书籍对青年的毒害作用很大。前几个月,内一分局曾经到“福来租书社”检查过一次,查出这等淫书不少。但不知道为什么不勒令其停止营业。希望公安局迅速彻底清除淫书贩子,并给他们适当的惩罚。
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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