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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队生产纳税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答读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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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28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关于部队生产纳税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答读者问编辑同志:
自部队参加生产以来,由于我们对税则不够了解,所以在纳税问题上发生很多困难,现提出以下几个问题,请代询有关部门,并在人民园地给予答复。
一、以部队劳动力组织起来包修公路,按土方得工资米,这样是否应纳所得税?
二、为解决本部队农业生产工具,抽调部队人员建立铁、木工厂,并雇请个别工人作技术指导,这些工厂是否应纳税?应纳那些税?
三、利用某矿厂旧窑,组织部队劳动力并雇请一部技术工人代该矿厂烧砖,我们以自己劳动力获得工资,这样是否应纳税?如纳税,应由该矿厂纳税呢还是由我们纳税?
六十八军生产合作分社 丁克丁克同志:
你们的问题,已请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答复如下:
一、组织部队劳动力包修公路,按土方得工资米,如果没有商业性质,只是劳动力的组合,不纳所得税。
二、为解决部队生产工具,抽调部队人员建立铁木工厂,如果该工厂不对外营业,不做损益计算,是不需纳税的,否则就要征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及所得税)。帐簿单据亦需要完纳印花税,如果向外埠销售货物时,还须完纳临时营业税。
三、部队为矿窑烧砖,仅系供给劳动力,砖仍由原窑主出售时,所有应纳税款,自应由原窑主负担。
编者
 建议二则
(一)编辑同志:
京津路廊坊至万庄段常有妇女小孩以拾柴为名,在铁路上用小刀小镐劈道木。使国家财富受到严重损失。有时他们还围着换道木的工人抢木头,影响工人们工作。希望万庄公安派出所及当地政府即予制止,并教育、帮助这些人从事其他生产。
中共河北省安次县委会研究员 李勃升
(二)
京绥路上有些新栽的电话杆不很坚固。在大同以东,天镇、阳高一带,铁路旁有很多电话杆被大风刮得东倒西歪,如不速加整理,就会杆倒线断,而使电话通讯中断,交通受到阻碍。希望有关部门,速派人修理。
绥远军区供给部 王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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