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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总结经验教训着手制定调整方案 深入林区调查研究摸清主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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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08
第1版()
专栏:

林业部总结经验教训着手制定调整方案
深入林区调查研究摸清主要问题
本报讯 林业部党组在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林业调整方案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今年六、七、八月间,他们先后派出干部一百多人,由领导干部带领,深入到东北、西南、南方林区和西北、华北少林地区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两个多月的调查,进一步摸清了当前林区建设上存在的主要矛盾,为搞好三年调整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各地情况说明,自粉碎“四人帮”以来,林业战线总的形势在逐步好转。特别是人大常委会颁发《森林法》和国务院发布护林布告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问题普遍引起重视,许多地方加强了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党的林业方针政策逐步得到落实,林业生产建设有所发展。但是,林业上存在的问题还很多,有的问题还很严重。
首先,乱砍滥伐、破坏森林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森林法》和护林布告公布后,有些地方贯彻很不得力,破坏山林、树木的歪风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在继续发展。群众形象地说,现在还是“一把锄头造林,几把斧头砍树”。许多非林业单位都直接插手林区经营木竹,助长了乱砍滥伐,破坏了森林资源。林权纠纷也很普遍,集体向国家争林子,集体与集体争林子,引起了对森林的破坏。有的林区社、队,片面理解生产队的“自主权”,只顾目前利益,无计划地大量砍伐林木出售。不少林区的资源消耗已达到惊人的程度。云南省森林资源每年消耗达二千五、六百万立方米,主要是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森林火灾和用作烧柴造成的,国家计划安排砍伐的木材仅占总消耗量的七分之一。广东省去年以来,仅国营林场被盗砍的树木就有一百六十多万立方米,打伤护林人员五百六十多人,打死三人。因此,认真贯彻《森林法》和护林布告,依法治林,切实把现有森林保护好,是各地干部、群众的强烈要求和共同心愿。
其次,在国有林区开发上,多年来一直是以原木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营林投资和物资没有保证,基本建设落后于生产经营。造成了林区道路欠账,后续林场欠账,更新造林欠账,综合利用欠账,职工住房欠账,森林集中过量采伐的严重局面。伊春林区每年采伐量超过了生长量的一点五倍;二十多年来,森林面积减少了十万多公顷,蓄积量减少三分之一,针叶树比重减少了近百分之二十。有些林业局资源枯竭,濒于无林可采的局面。各地普遍反映,必须加强林区道路和后续林场的建设,尽快改变集中过伐的现象;积极发展林区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营林工作,及时更新采伐迹地,使老林区得到恢复和发展。
第三,南方集体林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有着发展林业的优越条件。但是,“以林为主,全面发展”的方针,大都没有彻底落实。许多林多田少的木、竹集中产区,林粮矛盾仍很突出,群众口粮不足,毁林开荒的情况相当普遍,林业、农业的发展都受到影响。同时,现行经济政策很不合理,对群众植树造林补助很少,木材收购价格偏低,奖售又少,特别是今年农副产品提价以后,问题更加突出。浙江省林区,一立方米杉木的收购价,五十年代可换六百多斤稻谷,六十年代可换四百多斤,目前只能换二百多斤,极大地影响了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第四,在造林工作中,由于受到极左路线的干扰,正确的造林政策未能全面彻底落实,社队和个人林木所有权、产品支配权得不到保障。林业生产周期长,收益慢,但目前对群众造林扶持很少。此外,在造林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还存在着重造轻管,忽视技术措施,不讲求造林质量,不注意长短结合等问题。各地普遍要求,国家应尽快调整现行造林政策,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放开手脚,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使造林事业来一个大发展。
目前,林业部党组正在针对林业的主要问题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磋商,以便切实地提出林业的三年调整方案和长远奋斗目标,经过中央综合平衡后,逐步加以实施,使我国林业早日进入持久的、按比例的、高速度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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