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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林区社员为什么还富不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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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08
第2版()
专栏:

黔东南林区社员为什么还富不起来?
黔东南林区社员为什么还富不起来?最近,我们在贵州省主要用材林基地——黔东南林区采访,林区社员强烈呼吁:“人们都说林区是山上有银行,但我们的银行不是开在自己山上,而是开在外乡。”丰富的自然资源、不富裕的生活,在这里形成了尖锐的对照。社员们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现状。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找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些县社领导和供销、社队企业、林业等部门的同志认为,原因主要有三:
一、林区综合利用太差,白白糟踏了资源。我们所到的雷山、台江、剑河、榕江、从江和锦屏等县,无一例外都存在这一问题。就拿木材的综合利用来说,这些县大量生产圆木,根梢枝丫大部分是一把火烧在山上,浪费极大;各县木材加工业力量薄弱,一般一个县只有一个木材加工厂或木器厂,生产的木制农具、家具和其他用具,几乎都用好材,剩下的窄条、边皮、刨花、锯末等都未利用。至于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更是微乎其微,至今,只有少数社队开展人工培育木耳、香菇、松茯苓,个别县社建有松香厂或芳香油粗加工厂。但是,综合利用项目在技术、设备上不过关。例如,人工培育木耳、香菇和松茯苓时,一般都只顾眼前,搞“遍山倒”,把整棵整棵的大树砍倒放菌种,结果放一次菌种,就浪费大量的有用之材。
二、政策限制过死,关卡太多,烧掉、烂掉“合理”,综合利用“违法”的现象仍严重存在。雷山县永乐区盛产杨梅、山苍子,可是却不准供销社收购,只好烂在山上。这个县的小杂竹年产千万根,也是自生自灭。今年,县委向林业部门做了很多工作,才允许供销社收购,仅小杂竹一项就收了三百万根。此外,有些规定不合理,政策不统一,也使社员开展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受到挫折。据几个县的不完全统计,县里的木材利用率为百分之六十左右,山场剩余物的利用率仅为百分之三十。社会财富大量浪费掉,而社员的现金分配水平,一般却只有四、五十元。
三、不注意林业内部比例,只搞单一的用材林,不发展经济林,不能以短养长,以林养林。单搞用材林,用材林、经济林并举,两种作法的效果大不一样。用材林一般生产周期都比较长,以成材较快的杉木为例,从种植到采伐也得二十年左右。木材的收购价偏低,按每亩林出材十五立米计,二十年中每年每亩林的经济收益仅二十一元多。如果光靠发展用材林,砍几棵木头卖,社员是无论如何富不起来的。根据林区社队的营林经验,如果适当注意各种林的比例,在近山、低山等适宜种植经济林的地方,种植一些油桐、油茶、乌桕、生漆、山苍子、棕、核桃等经济林,不仅短期就有收益,而且价值远远超过卖几棵木头的收入。
四、出材率低,砍一片山出不了几立米木材,也影响社员的收入。黔东南林区影响出材率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的收购政策不符当地实际,只下达杉、松采伐调运任务,不收其它的杂木。而黔东南林区却是针阔叶混交林、阔叶林多,除松、杉外,还有大量的杂木。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国家却偏偏不收购;国家既不收购,又不允许产区自行处理,只好让它自生自灭。二是由于木材收购价低,低于劈柴价格,社员对出材率高低就不关心。以松材为例,国家收购价是每立米(包括里程运价)二十四元。如果劈柴卖,按当地市价每挑价一元五角,一百挑柴约合四个立方米,卖柴可得一百五十元,而交售给国家则只能得九十六元。据台江县估算,这个县每年烧掉的好材就有九万立方米左右。
新华社记者
张之遴 赵辅元
刘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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