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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贸易货栈恢复名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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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09
第2版()
专栏:短评

为贸易货栈恢复名誉
贸易货栈是沟通社会主义城乡物资交流的一条重要渠道,是社会主义商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货栈开展的各种业务,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实行市场调节的一种经济手段,是社会主义商业的一种购销形式。林彪、“四人帮”横行期间,曾经把贸易货栈当作资本主义批判,是完全错误的,现在应当为它恢复名誉。
恢复和开展贸易货栈业务,对于弥补国家计划的不足,活跃城乡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拿经营三类农副土特产品来说,这些小商品品种繁多,零星分散,季节性强,供求变化很快。供销合作社事实上不可能把这些小商品的产供销包下来。如果再不准社队经营,又不许贸易货栈代购代销,那只有让它烂在山上。在前些年,在一些地方,确实是烂在山上是“社会主义”,允许贸易货栈经营,增加社队和农民的收入,满足城市供应,倒成了“资本主义”,这真是奇谈怪论!在这些方面我们有不少的教训,应当认真加以总结。
现在,凡是重视贸易货栈和开展议购议销的地方,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商品的品种、花色多了,东西丰富了,市场搞活了,服务质量提高了。这雄辩地说明,要不要恢复和建立贸易货栈的问题,实质上是要不要利用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要不要重视市场调节的问题。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充分利用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是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必不可少的途径。一九五七年以前,我国广大城乡的商品流通渠道是通畅的。那时候,贸易货栈、集市贸易、物资交流会、传统的小商品批发市场,还有合作商店等等,都起着市场调节的重要作用。它们以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弥补了国营经济的不足,对国家计划起了很好的补充作用,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就是明证。
我们应当从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得出一个必要的结论:社会主义商业必须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尽一切努力来疏通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恢复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灵活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特色,把市场进一步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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