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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杨玉玺同志致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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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13
第3版()
专栏:读者·编者

向杨玉玺同志致歉
七月二十七日你报在《开封地区信访工作简介》一文中说:“鲁庄大队副支书在社员的大门前盖房挡路十四年,逼得社员在墙下挖洞,每天钻洞出入。地委书记马任平,为解决这个积案,亲自给大队支书写信研究这个问题。”以上报道与事实有出入,这个责任不在报社而在我。
具体经过是这样的:今年三月中旬,地委领导同志和我一起去巩县解决积案。县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同志讲,鲁庄社员杨进有和副支书杨玉玺闹宅基纠纷,因盖房挡了杨进有家的出路,十多年解决不了。杨进有告状一百多次。听后,我们去看了现场和地形,但对事情的具体情节没有调查,更没有询问大队干部和社员群众。事后,向公社管信访的同志提出,要解决杨进有家的出入过道问题,并请县信访科催促公社妥善处理。(今年麦收前解决了。)
五月初,人民日报记者来我区了解信访工作,我们向他们介绍情况时,提到了这个案例。
《开封地区信访工作简介》见报后,杨玉玺同志来地委,说报上登的情况不实,心里老觉冤枉,请地委向人民日报反映,给予纠正。据杨玉玺同志讲:不是他在社员门前盖房,而是另外两家社员盖房挡了出路(留路过窄)。杨玉玺根本就不住在杨进有门前,而是在他家的东边。杨进有家门被挡后,从寨墙洞里出来就是穿杨玉玺家的院子过的。杨玉玺的过错是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
鲁庄的报道情况不实,是我工作不深入、不细致造成的,应由我检讨。因为当时去鲁庄大队的是我。特此更正,给杨玉玺同志恢复名誉。
中共开封地委李振江(副秘书长)
《开封地区信访工作简介》一文中提到“地委书记马任平,为解决这个积案,亲自给大队支书写信研究这个问题”一句,是马任平同志指示地委信访处给另一公社的一个大队支书写信之误。经过是这样的:当记者从侧面了解到此事之后,认为地委书记如此具体地抓信访工作,值得提倡,于是在鲁庄大队案例的后边写了“地委书记马任平为解决积案曾亲自给某大队支书写信研究问题”一句。编辑为了把事情说得确切,在“积案”前面和“研究”后面加了两个“这个”,将两个大队、两个支书的事混为一谈了。这个张冠李戴的错误,说明记者不亲自下去核实稿中事例是不对的。编辑仅从文字上考虑,没有仔细斟酌事实,这种作风也不好。特向杨玉玺同志致歉。
本报群众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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