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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熊一福的事件中吸取教训 拿群众申诉当事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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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13
第3版()
专栏:大家谈

从熊一福的事件中吸取教训
拿群众申诉当事办
近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织陆续收到人民来信,热情称赞该院信访科科长、共产党员苏兴奎同志,真心实意解决群众疾苦的事迹。
今年年初,沈阳部队后勤部李凤仁给抚顺市检察院写信,说他的同学王凤生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抚顺石油炼建公司工作,文化大革命中被定为现行反革命,把他折磨成严重精神分裂症后遣送黑龙江省木兰县农村。现在王凤生已失去申诉能力。李凤仁申请人民检察机关秉公执法,复查此案。苏兴奎同志看过信后,立即去查询王所在单位,但该单位早已撤销。按照办案常规,将此申诉反转至上级石油部门处理就算完结。老苏并没有这样做。她紧急向木兰县公安局发函借调王凤生的卷宗。木兰县公安局很负责地将卷宗发来。老苏仔细查阅了卷宗,从材料上看,明显是一起冤案。原来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王凤生对社会上出现的打砸抢抄抓的恶风不满,与同志们议论过。有人借王出身富农家庭,便无限上纲,说他是出于阶级仇恨,反对文化大革命,对他实行了“群众专政”,抄了他的家。从他的笔记本里找到一封他哥哥的来信。信是王凤生为了填写干部履历表,让他哥哥介绍一下他家土改前经济情况的。就凭这么一封信,王凤生被诬为手存变天账,一心幻想变天复辟,是个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被遣送原籍。
老苏为尽早平反这起冤案,向石油部写信询问王原在单位的去向,并建议该单位派人来共同办案。原来该单位已并入河北任丘石油建筑公司。该公司党委接到抚顺市检察院信后,立即派人到抚顺检察院。经调查,确实是一起冤案。今年四月,正式给王凤生同志平反,恢复名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为王凤生治疗,使他早日恢复健康。
这起冤案被害人并没有提出申诉,为什么能够迅速解决呢?这与木兰县公安局、石油工业部和任丘石油建筑公司的党组织和有关同志,特别是复查此案的承办人苏兴奎同志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
苏兴奎是位年过半百的女同志。她抓信访工作再三强调:对群众的合理申诉,不管怎么难办也要花气力抓紧解决。她身体力行,让科里身体弱的同志在机关搞接待,她带头深入到厂矿、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去调查。我们两次去机关采访,她都到矿区调查去了,后来不得不改在下班后到她家去看她。我们到她家的时候,天空依稀闪烁星光,老苏刚由矿区调查回来。她在外东奔西走了一天,虽然很疲劳,但仍谈笑风生。当我们说明来意,请她谈谈体会时,她带有几分负疚的语气,很严肃地介绍了科里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她再三说:“对群众的疾苦,我们还远远没有象对待自己和亲友的事那样,有一种紧迫感。群众来信表扬我们,是对我们政法干部的期望。”
新近,她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更加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邱连云
笔者附言:此稿反映的事例,与《熊一福的死说明了什么》一文,适成鲜明的对照。我希望能够发表这个好事例。
《熊》文见报后,我们单位职工反响强烈,都为舆论界仗义执言为民申冤叫好。大家说,这反映我们的工作正在逐步走上轨道,敢于揭露阴暗面,说明我们正在设法排除它,走向光明。 邱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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