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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依法制裁打砸抢现行犯罪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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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13
第4版()
专栏:

上海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依法制裁打砸抢现行犯罪分子
新华社上海十月十一日电 新华社记者郭礼华报道:上海市司法机关最近对一些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制裁,受到全市广大人民的热烈拥护。
九月十三日晚,上海淮海中路一带发生一起流氓分子持械斗殴,聚众打砸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案件。流氓犯罪分子冯伟、陈钦、石振荣等人事先经过策划,纠集同伙流氓四十余人,无视社会主义法制,分别携带凶器,企图与另一批流氓斗殴。因为没有找到对手,这伙流氓竟对沿路群众乱打乱砸,抢劫财物,并叫嚣要“冲派出所,打民警”,气焰十分嚣张。一时被殴打的群众达二十余名,其中四人被打伤;群众被抢劫的财物有手表、拎包、皮夹、衬衫、眼镜等。公安机关闻讯后,立即派出公安干警赶往肇事地点,在群众热情协助下,当场捕获罪犯董迪骏等五人,及时制止了犯罪活动。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极为义愤,要求专政机关给予严厉制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先后逮捕了参与这一犯罪活动的流氓分子。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上海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对这些流氓犯罪分子提出了公诉。卢湾区人民法院根据罪犯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于九月二十六日召开有三千多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依法开庭宣判带头闹事的流氓犯罪分子冯伟、陈钦有期徒刑八年;石振荣有期徒刑五年;张宝龙有期徒刑四年;俞鹏震、董迪骏有期徒刑三年。参加宣判大会的群众一致支持法院的严正判决,表示要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公安机关,切实整顿好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把扰乱社会治安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这个案件的其他案犯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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