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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充分调查废除繁琐手续 市人民法院迅速清理积案 半月来院内及各区共清理民刑案件一千五百余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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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30
第3版()
专栏:京市新闻

  进行充分调查废除繁琐手续
市人民法院迅速清理积案
半月来院内及各区共清理民刑案件一千五百余件
【本报讯】据京市新闻处消息:北京市人民法院半月内清理积案已达一千五百五十一件,其中包括院内及各区审判组的刑事案件六百二十二件,民事案件九百二十九件。由于参加审讯的工作人员对业务逐渐熟练,大胆创造了许多新的工作方法,结案的效率大大地提高了。上周结案仅五百四十件,而这一周结案提高到一千零十一件。差不多增加一倍。
被派到各区审判组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对司法工作是没有经验的,因此在工作刚开始时,大都不敢果断处理,各区审判组起初平均每天传案约五、六件到十件左右,最近一周来,很多区里每天已增加到三十多件。
结案效率的提高,主要是由于审讯工作人员在问案之前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如认真阅卷、研究案情、找到案件症结所在;传齐有关的人证物证以及拟出审讯提纲等。这样在审讯时,不但可以避免绕弯路,而且可以准确的找到结案办法。如九区有的工作人员在起初几天,开一次庭要化五、六个钟头,现在对这些类似的案件,却只需半小时就可问完了。有的区审判组更能主动的定出小组乃至个人的工作计划,并按照案情的轻重绥急,分别处理。
审讯调查结合着重政策宣传
审讯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各区审判组已被普遍的运用着。例如处理婚姻案件中,对一方受虐待、压迫的情况,双方当事人的感情以及家庭经济情形,只有到当事人家里或街坊邻居及其他关系人中去调查,才能了解得比较深刻,易于作出较正确的判断,其他如处理房屋和债务案件,很多是经过实地调查而获得迅速合理的解决。在十区有一家两股合营的铁工厂,因互相呕气就闹着要分家,算总账。这件纠纷拖延一年多了,在这期间大家都不保护机器,生产也近于停顿。经审判组工作人员邀请工业局和工会工作人员,会同双方当事人到厂里去就地谈话,并有工人参加意见,用发展生产的道理说服双方,使其互相让步,结果协议很快成立了。审判组人员并到场监督执行,在执行中所发生的争执当场解决,现在一方已把机器搬回工厂动手按装,不久就可开工了。
在审讯过程中着重宣传政策和进行教育工作,使大部分案件经过调解就得到解决,有些案件的当事人自动的撤销诉讼。在处理婚姻案件而遇到判决离异时,男女双方往往为了争孩子而吵闹不休。按照婚姻法“父母与子女间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经审判员向他们耐心解释清楚之后,男女两造就不再争执而达成协议。在债务或房产案件中,由于审判员反复地解说政策,讲明道理,而使案件达到和解乃至撤消的,在各区都占结案总数的一半以上。
打破“司法八股”做到实事求是
新工作方法的创造和改进,也是迅速推进工作的因素。例如:把调解书改为“卷号单”是法院工作方法的一个新创造。过去对于调解成立的案件由法院发给调解书,须经过拟稿、核稿、缮写、盖印等多项繁复的手续,等到调解书发到当事人手里时,往往是争执的事情早已完全解决,有的当事人还说:“事情早已完了,还发这个干什么?”而事实上根据过去的经验,凡是双方自愿调解成立的,都很少反悔,并且很快的就按照调解内容执行了。所以调解书的实际意义(保证作用)并不很大。现在改发“卷号单”,凡是案件成立调解后,把调解内容记在调解笔录内,给当事人讲说个一清二白,反复征得他们的同意,让他们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或捺指纹,就可当庭发给“卷号单”,上面写着庭别、卷号、承办人和当事人,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遇到当事人有一方忘记调解内容或不履行时,当事人就可拿着“卷号单”到法院请求找卷查明笔录或请求解决,法院根据“卷号单”,可以很快的把案件查明或加以处理(如果调解内容很复杂,当事人不易记住的案件,法院就主动的再发当事人调解成立书)。其他如刑事判决书改用简易判决表,更是打破了一贯因袭相传的“司法八股”,使工作上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烦琐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陈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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