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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处理信访案件 及时纠正了冤假错案,减少了上访人员和申诉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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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15
第1版()
专栏:

彭山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处理信访案件
及时纠正了冤假错案,减少了上访人员和申诉案件
据新华社成都十月十四日电 四川省彭山县领导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走出机关,和公社、大队等基层干部共同办案,不仅使到县以上领导部门上访的人减少了,而且县机关收到的申诉案件,也从一至四月的一千二百一十五件,减少为五至八月的四百四十九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彭山县委采取果断措施,改变那种由于许多问题久拖不决,冤案、假案、错案不能及时纠正,而造成的上访人员多的状况。负责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带领纪委、组织、政法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全县二十四个公社(镇),会同公社、大队的干部和办案人员,对需要复查的案件逐个审议,当场提出处理意见。这样做,不但避免了过去审批案件的繁琐手续,而且有利于统一上、下级的认识,便于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处理。保胜公社三大队原党支部副书记左学英,“四清”中被开除党籍,本人多次申诉,公社党委也认为这个处分结论定性不准,应予撤销,但是,县上有关人员根据书面材料,认为处分正确,所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这次,县、社、队三级干部共同审议,终于弄清了情况,原定左学英的所谓贪污问题,大部分属于三年困难时期的多吃多占;打人问题,既无严重后果,情节也较轻,远未达到受处分的程度。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纠正了这起错案,左学英的党籍得到恢复。
彭山县委要求各公社对需要复查的案件全面调查摸底,凡属冤案、假案、错案,不论本人有无申诉,一律平反纠正。据统计,在全县复查的一千二百多件案子中,在本人没有申诉的情况下给予复查纠正的就有一百七十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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