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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和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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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15
第2版()
专栏:新华社记者来信

要重视和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据许多省、市、自治区城市规划建设部门的同志反映,多年以来,不少单位无视城市规划,违章选址建设,破坏了城市规划建设的统一布局,带来了严重后果。例如:
山西临汾市中心有一个五千吨的储油库,与其一路之隔是木材加工厂,附近有两座粮库,相距四、五十米处是临汾钢厂的职工宿舍和一所医院,临汾火车站、临汾电厂也在附近。在城市规划中,这座油库被列为搬迁项目。可是,这个单位不但不搬,在一九七六年以后反而扩建成两万吨。就象一个巨型炸弹摆在市中心,成为全市一大隐患,造成周围群众惴惴不安。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心南面,河北省某机关有个四号院,按照一九五五年经国家审定的石家庄城市建设规划,有三条道路要从这个院穿行。一九六九年,这个机关无视城市规划,擅自在该院建造楼房,占据了应穿行该院的一条路的位置。一九七三年以后,他们不顾城建部门的多次劝阻,再次大兴土木,盖了十四幢高级庭院住宅,进一步堵塞了第二条道路。一九七八年,他们又违章盖了两幢楼房,把应穿行这个大院的第三条道路堵死。结果,使这一带一千多米长的距离没有道路可走,影响近万居民通行。同时,也影响城市公用设施无法施工,电力电讯线路不得不绕道铺设,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这种无政府主义状态,主要是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撤销了规划机构,解散了规划队伍,使城市建设失去了规划管理与控制。同时,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为了纠正和杜绝城市建设中的这种无政府主义现象,把我国的城市规划好、建设好,许多省、市、自治区城市规划建设及有关部门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有关工业、商业、交通部门及其它单位都要服从城市的统一规划。凡严重违犯城市规划,有碍城市布局的建设项目,应当统筹安排,另选地址建设。危及人民群众和城市安全的工厂和油库等设施,要尽快迁往安全地带;污染水源与环境的,要限期采取措施解决;有的违章建筑堵塞道路、严重妨碍交通的,要限期拆除。
二、尽快把城市规划搞出来,使城市的各项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正在编制规划的,要加快进行。没有编制的,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争取在三年调整期间,所有城市和主要城镇、工矿区,都把规划编制出来,并且做好对城市规划的审批工作。
三、改革现行城市建设体制。我国现行的城市建设投资是按“条条”和“块块”分散下达,造成各自为政,各行其事,城市建设打乱仗,无法按规划统一建设,妨碍城市的健康发展。今后,建议国家对城市建设(包括住宅、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文教卫生设施等项目)在基本建设计划上,规定一个合理的比例,认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分配,统一管理。这样就可以避免由于分散投资、分散建设而出现的混乱现象。
四、建立城市规划法制,保证城市规划的贯彻执行。过去,城市规划没有法律保证,乱占乱建也得不到处理。今后,要制订城市规划法规,用法律手段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城市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许违反,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当前,我国除北京等少数城市外,其它地方的城市规划力量十分薄弱,与面临的任务很不适应。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五十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需要建立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把城市的规划、设计、勘察、测绘工作统一管起来。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机构,可以设在城市的基本建设委员会或城建局。同时,要抓紧科研人员的培养,扩大专业队伍,各省、市、自治区还有必要建立健全自己的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机构,研究我国城市发展和建设中的重大课题。
逯祖毅 魏光朗 王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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