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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要讲求经济效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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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15
第3版()
专栏:

农业机械化要讲求经济效果
姚监复
要讲实效
我国农机拥有量增加很快。一九七五年和一九六五年相比,我国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增加三点七六倍,手扶拖拉机增加一百五十一倍。但是,机耕面积只增加了一点一三倍。这说明,农业机械化的效果和拖拉机拥有量的增加倍数并不成正比;有了拖拉机,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农业机械化。同时,按粮食计算,全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一九七七年比一九五七年不仅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百分之四点四。随着化肥、农药、灌溉用水、农机作业量的增加,农业成本也增加了,因而社队增产不增收的问题更突出了。
造成农业机械化经济效果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特别是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是极为严重的。但是,我们对农机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着主观主义,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揭露和解决农业机械化客观存在的矛盾。
例如,农机工业内部各种动力机和工作机的生产比例失调的问题。第三次全国农机化会议确定,一九八○年拖拉机和配套农具的比例由一九七七年的一比二·七提高到一比三·三,这是为了解决不少拖拉机“光屁股”的问题。但是,这个一九八○年才能达到的指标,还低于一九六五年拖拉机和配套农具一比三·六的指标。这种只注意发展拖拉机,不注意按比例生产配套农具的做法,怎么能发挥拖拉机的作用?究竟各地区农场、社队的农具和拖拉机合理的比例是多少?需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验证,才能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比较符合实际的数据。
农业机械化要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出发,才能见实效。不少同志反对拖拉机跑运输,为什么又禁止不了?原因在于农业的运输量大。一般农业运输用工量约占农业总用工量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山区运输劳动更繁重,农业生产迫切要求运输机械化。吉林省榆树县每年交售七、八亿斤商品粮,主要靠马车运送,全县养十万匹马,养马费占生产费的百分之四十,如果装备一千二百台汽车,代替现在的马车,每年可多为国家提供一点五——二亿斤商品粮,节省二点五——三亿斤谷草。可是,我国农用汽车发展速度慢,装卸运输机械化程度低,因而造成大量拖拉机跑运输的现象。这在其他国家是少有的。一般来说,在运距超过五——六公里时,拖拉机不如农用汽车经济,常年用拖拉机跑运输,不如发展用拖拉机底盘、发动机、传动系变型的农业运输车和农用汽车更经济。还有,在农业生产中,收获和场上作业是劳动量耗费最大的项目,而且季节性强,劳动力紧张,很需要联合收获机,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我国联合收获机生产的发展速度同整个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却是不相适应的。
农业机械化要符合促进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要求,不能只局限于粮食作物的田间机械化。如渔业的养殖、捕捞、制冷加工机械,侦察鱼群的仪器和外海作业渔轮都很缺少,这是水产品量少、质差、商品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制冷设备缺乏、运销不及时,每年水产品腐烂损失达三十万吨之多,相当于京津沪三市一年的水产品销售量。我国牧区潜力很大,可利用的草原有三十三亿亩,比现有耕地多一倍多,加上南方宜牧的大量草山草坡,比美国的草原面积还大。美国能养一点三亿头牛,提供三百八十八亿斤牛肉,解决了美国肉食一半的需要。为什么我国不能加快草原建设,发展畜牧业,大养其牛,大养其羊,为人民提供更多的畜产品呢?美国的牧草收获机械有四百多万台,这是畜牧业大发展的物质保证。我国一九七七年用于牧区的拖拉机仅占农用拖拉机总台数的百分之一点六。全国牧草收获机械和拖拉机的比例是一比四十一,美国约一比一。为了加速畜牧业的发展,对相当落后的牧业机械的投资应采取更积极的步骤和更高的速度。
总之,农业机械的发展计划要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有力地促进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拖拉机和农具,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汽车,各种农具之间的比例要协调,农业机械的使用才更有实效。
要见实惠
生产部门在使用农业机械后能增产增收、见实惠,农业机械化才有强大的生命力。使用机器后创造的价值和节约的价值要大于机器的价值,生产部门才有可能增收,机器才有可能推广。这就是农民先要发展排灌、加工、脱粒、运输机械的道理;也是利用率不高、节约劳动力不够显著、价格又高的插秧机和拔秧机推而不广的原因。这说明,要努力做到经济上合理,社队、农场用了农业机器能增收,才能得到实惠。
为了使农业机械化收到实惠,不至于增产不增收,必须对机械化的发展速度、步骤和方法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当前在国营农场,在人少地多的东北、西北及牧区,要尽快提高农业机械的配套水平和机械化程度。但是,从全国看,要因地制宜地实行选择性机械化,而不是全盘机械化,要先化那些关键性的、收益大、见效快的项目,同时合理发挥人畜力的作用,逐步地以机代畜。在机械化作业项目上,要优先安排直接增加产量和收入的项目。从全国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江汉平原、成都平原等高产稳产地区,要先解决排灌问题。对减少损失、增加收获量的植保、脱粒、种子加工、干燥等机械,对增加收入、明显节约劳力的运输、加工机械,可以考虑比耕作机械发展得更快些。在机器设备上,要考虑合理配套。在机器投放上,要考虑不同地方的经济条件和经济效果。农业机械化的经济效果,既包括使用机械直接增产、减少损失、降低劳动耗费的直接经济效果,也包括机械化节余劳力创造更大价值的间接经济效果。因此,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要和多种经营、社队企业的发展速度相适应,要和机械化节约下来的劳动力的妥善安排及提供机械化的资金相协调。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而机械化的主要效果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省大量劳力,因此,在确定机械化速度和步骤时,必须先一步考虑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只有真正能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创造更高的价值,农民才会欢迎机械化。苏南有的社队,一个劳动日在农业上产值为一元,多种经营为两元,社队企业为四元。如果将节余劳动力由大田种植转到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走农副工相结合的路子,机械化就可能迅速发展。如果节余劳力窝在田里,花钱买清闲,农民得不到实惠,机械化的优越性就显不出来。如果孤立地抓机械化,只增加拖拉机的数量,孤军深入,而社队企业、农业经济没有更大的发展,那么机械化就缺少客观经济需要,最后想快也快不了。
要实事求是
农机制造大批量专业化生产是经济合理的。但由于对农机制造以地方为主的方针的理解和执行有片面性,实际上,不仅省里造、地区造,甚至县里也造,布点过多,过于分散。很多厂是小而全,批量小,制造工艺水平低,产品质次价高。整个说来,国家基建投资大,经济效果不高。由于体制上的问题和片面理解“地方为主”,不但国家多花了钱,农民还买了贵而不好的机器,有的工厂本身也骑虎难下。这种不从大批量、专业化生产才能价廉物美的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出发部署生产,实际上是作茧自缚,划地为牢。因为不管什么地区都要形成较完整的“体系”,结果势必形成了“小而全、全而少、少而饱、饱而停”的农机工业。(批量少,一生产就饱和了,多一点只好库存,结果就只有停下来)。
关于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指标问题,一种解释是,农、林、牧、副、渔业各项主要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另一种解释是,林、牧业一九八○年达不到百分之七十的机械化程度就不算了,因此,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只是种植业(小农业)的机械化程度,也就是指“耕地、耙地、播种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有的省又缩小了范围,变成“大部分地区主要作物主要作业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假如把三个“主要”都算成百分之七十,结果农业机械化的标准就大大降低了。另外,由于我国的复种指数高,一年耕两、三次地,机械作业量还可能重复计算。这样,有的地区为了凑够百分之七十这个指标,就采取了不实事求是的做法。下面降低指标和说假话,往往是上面的高指标压出来的。我们习惯于用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的指标,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最终衡量标准,这样就产生了不是从当地农业、自然、经济、农机工业的条件和特点出发作农机化规划,而是全国一刀切,都从一九八○年要达到耕地百分之七十的概念出发。为了尽量达到百分之七十机耕化这个硬指标,有的单纯追求拖拉机保有量的增加和机耕化程度的提高,因而造成了现在全国机耕化程度已达到百分之四十六,而机播只有百分之十,机收只有百分之二——三,机插只有百分之一的比例失调的现象。这样片面地强调百分之七十机械化程度这个指标,实际上是农机化经济效果不高的一个重要的主观上的原因。
对于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期限,不能从主观愿望和领导要求出发,而要全面分析客观实际的条件和可能。我们有的同志习惯于和满足于提出农业机械化那年要达到百分之几十的指标,而不问要达到这个指标的客观条件和保证措施,以为这是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好办法。这实际上是离开了当前的现实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对于我们制订和执行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措施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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