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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集体造林积极性 促进造林事业迅速发展 连山县给育林单位颁发林权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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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17
第2版()
专栏:

调动集体造林积极性 促进造林事业迅速发展
连山县给育林单位颁发林权证
新华社广州十月十五日电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各公社,普遍给育林单位颁发林权证,促进了造林事业的发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位于粤北山区,全县有宜林荒山三十多万亩。但是,过去由于山权、林权经常变动,挫伤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林业生产发展不快。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这个县总结推广了福堂公社颁发林权证的经验。福堂公社党委为了把群众造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从今年初开始,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森林法》,明确宣布现有山权、林权不变,并且给集体新造林颁发了林权证。林权证颁发以后,许多大队办起了林场。据统计,今年全公社集体造林达到五千二百五十多亩,比去年翻了一番多。
连山县推广了福堂公社的经验,促进了全县造林事业的发展。目前,全县仅大队、生产队两级集体造林就达一万六千多亩,约占全县造林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六,树苗长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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