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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 执法不同——记普陀县沈家门派出所依法办事的事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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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22
第4版()
专栏:

坚持原则 执法不同
——记普陀县沈家门派出所依法办事的事例
祖国东海前哨的浙江省普陀县沈家门镇,是个有五万多居民的重镇,也是舟山渔场的主要港口,流动人口多,社会情况复杂。每逢渔汛旺季,我国沿海七省一市的十几万渔民在这里避风、添水加油,其热闹繁华素有“小上海”之称。长年累月战斗在这里的沈家门派出所的同志们,担负着繁重的对敌斗争和治安管理任务。他们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被高压所屈服,不为财物所利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受到上级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赞扬。一九七七年被舟山地区公安局誉为:“团结战斗的沈家门派出所”。
一九七七年三月的一个夜晚,普陀县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内,发生了一起冒充医生,污辱妇女的流氓犯罪案件。案发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破,及时查获并依法拘留了犯罪分子胡满根。不料,县委书记得知犯罪分子是其内弟以后,大为恼火,对沈家门派出所大会批,小会训,硬说他们搞的是假材料,竭力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并扬言要剥掉派出所长胡友成和民警刘小安的警服。由于县公安局的个别领导屈服压力,放弃原则,释放了罪犯胡满根。胡犯获释后,气焰十分嚣张,到处辱骂公安干警,并在大街上和影剧院门口多次殴打民警刘小安。面对无理高压和犯罪分子的反扑,派出所党支部多次召开支委会,统一思想,坚定信念,鼓舞斗志。全体同志表示“我们人民警察,头戴国徽,领佩红旗,风险再大,压力再重,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分子的决心决不动摇”。他们及时把胡犯的案件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依法重新捕办了犯罪分子胡满根。这一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又触犯了那个县委书记。有一次,那个县委书记利用一起小小的民事纠纷,鼓动闹事者把大字报贴到县委大院。他还强令县公安局的同志去看这张大字报,并亲自在大字报上批写:“专政为什么对好人,一压再压,内有问题……”借机造舆论,泄私愤。他的爱人和儿子,也无理取闹,对派出所施加种种压力。派出所同志在高压和刁难面前,团结一致,坚持原则,寸步不让,一次又一次地顶住了歪风。他们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赞扬他们:“铁面无私,执法不阿”。
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接触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管理户口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沈家门派出所在户口管理工作上,不徇私情,严肃认真,对领导不盲从,对群众不偏信,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政策原则。今年四月,县委机关有位干部想把小孩的户口申报在县委机关,按规定他这个小孩的户口应随其母申报在本县外岛,于是他找到县公安局长,由于县公安局长不十分了解具体情况,批了:“同意申报”。派出所民警蒋志君看了批示,认为这样做不合政策规定,不予办理。那位干部想不通,认为局长都批了,还关你民警什么事。蒋志君同志向那位干部作了耐心解释,事后又向局长说明了情况。局长认为派出所的同志做得对,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和赞扬。至于那些为了户口问题送礼送物,先敬后求的事情,这个派出所的同志都一一婉言拒绝,并向对方说明:按政策规定把户口办理好,是派出所的责任;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户口,坚决不办,也是派出所的责任。对于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户口,他们主动上门办理。居民徐大毛,患有严重的精神病,他爱人两腿瘫痪,久卧病床,生活不能自理,虽然他们没有提出申报户口,但符合申报落户规定,民警主动上门为徐大毛农村户口的爱人办理落户手续,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得到了群众的赞扬。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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