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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通报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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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24
第2版()
专栏:

黑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通报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新华社哈尔滨十月二十一日电 最近,中共黑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通报。
通报指出,粉碎“四人帮”以来,全省多数地方和单位大吃大喝现象有所克服,但是这股歪风在一些单位至今没有刹住,他们巧立名目,以招待会议、祝贺节日、宴请领导、酬谢协作单位、迎送干部调动等为借口,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通报列举了一些单位大吃大喝的情况。有个行署招待所仅今年上半年请客吃喝就花了五千八百二十元。有个公社机电厂,一九七八年吃喝花掉一万一千元。为了开销大吃大喝的费用,有的弄虚作假,虚报会议补助费;有的随意提高招待所的宿费,用多收的宿费吃喝;还有的直接核销,严重地违反了财经制度。有个县卫生科组织二十人的检查团,十六天核销吃喝款六千多元。
通报指出,大吃大喝,是党风不正的一种表现,它不仅挥霍了建设四化的资金,而且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腐蚀了干部的思想,在群众中影响极坏。通报要求各地和各单位都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请客。对继续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要追究责任,不仅应绳之以法纪,而且要给予经济制裁,由主请负责人和带领吃喝的人付还全部吃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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