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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不准擅自提价变相涨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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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0-29
第1版()
专栏:

福建不准擅自提价变相涨价
据新华社福州十月二十六日电 中共福建省委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开展物价大检查,并且明确宣布不准擅自提价和变相涨价。省委还强调指出,各地查出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严肃处理:凡是自行提价的,一律降回原价;需要提价、但没有按权限报批的,应先降回来,然后按规定上报审批;对于那种改头换面、降质减量、变相涨价的错误做法,要坚决纠正;对于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理相结合的办法处理;凡是今年一月份以来多收的货款,要一律退还给用户或上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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