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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要亩数还是要产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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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11-02
第2版()
专栏:怎样加快农业发展?

也谈“要亩数还是要产量”
中共安徽省南陵县委书记 刘葆玉
看了《要亩数还是要产量》的讨论,很受启发。它引人思考怎样正确处理国家计划和生产队自主权的关系这个重要问题。这里结合我县情况谈点看法。
国家下达种植计划,包括种多少和种什么,是不是一定会跟生产队的种植自主权发生不可解决的矛盾呢?从实际情况来看,并非绝对如此。关键在于计划本身是否切合实际,切合国家的需要和生产队的条件。如果种多少和种什么,有利于增产增收,生产队是愿意接受国家种植计划的。这对于保证产量指标的完成,克服农副业生产中的无政府状态,都有一定的作用。
那么,为什么不少地方希望国家计划只定产量、不定面积呢?主要因为过去国家种植计划是由上级制订并逐级下达的,往往只顾上面的需要,不顾下面的具体情况,统得过死,管得太细,造成了违反实际的瞎指挥。我县就有过这样的教训。比如,前几年种早稻,上级从产量指标、茬口安排到品种搭配都规定得死死的。这里有一个老品种叫“莲塘早”,适应瘦地、洼地生长,而且秆高稻草多,可以喂牛、盖房、打草包,经济价值高。可是上级就是不准种。群众偷种几万亩,有关部门就批评县委。我们没有顶住这种压力,提出
“枪毙莲塘早”的错误口号,处处卡生产队,弄得干群关系十分紧张。少数干部因强行拔秧,被群众用泥巴砸过。群众针锋相对地说:“莲塘早就是好,又长稻又长草,上级要打倒,我们要死保。”可见,矛盾的实质不是“要亩数还是要产量”,而是国家计划不切合实际,侵犯了生产队的自主权,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认为制订计划时要注意几个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全局的计划是建立在局部的基础上的,不能象过去那样只强调局部服从全局,要根据局部的情况来订全局计划,并给各地留有因地制宜种植的余地。二是要兼顾国家和生产队的利益。过去的种植计划一般都是考虑国家需要多,考虑生产队利益少;今后要把二者统一起来,时刻关心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三是要处理好上下级的关系。计划实施的过程不是强令生产队绝对服从的过程,而是通过协商,运用正确的领导方法和经济手段来实现指导作用的。
这里再用我县的具体的情况来说明一下。我县是半山半圩区,就水利和土壤条件来说,大部分生产队适合种双季稻。我们在制订种植计划时,就要求各队以种双季稻为主,对有冷浸田的少数山区生产队,则让他们种一季小麦一季晚稻。这样的安排,因为符合实际,都为社员群众接受了。前一段,我们发现全县蚕茧、油桐、渔业的产量下降,就及时作出了在三年内发展三千亩桑地、五万亩油桐的种植计划和十万亩水面的养殖计划,也得到各队同意,将逐步实施。为了给生产队留有余地,我县订计划除了抓住早稻和双季晚稻这两项重点外,其他方面由各地自行安排。今年,一般生产队都安排百分之五左右的耕地种些收入高的经济作物,如荸荠、甘蔗、西瓜。一般每亩收入能达三四百元,相当于粮食作物的四五倍。群众很满意,积极动脑筋安排生产,既努力保证完成粮食任务,又争取更多的收入。
要十分注意的是,制订计划和执行计划,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一刀切。我们订计划前后,召开了多种形式的会议,发动干部群众讨论修改。就是执行计划中出现了问题,也不能靠行政命令压服,而要让群众自己总结经验教训。今年,一部分生产队过多地扩大了高秆早稻面积,在一些较肥的水田里也种上了,结果前期长势很好,后期大片倒伏,瘪壳多,没有达到预期的产量。各地开了现场会,社员说今年种错了,吃亏了,明年要改过来,照种植计划办,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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